《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獲悉,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試點已經完成中期評估,正在梳理可以推向全國的先進經驗,有望在單一執(zhí)法窗口、開發(fā)區(qū)協(xié)同開放等方面形成20余項可復制推廣經驗,將參照我國自貿試驗區(qū)模式形成經驗加案例的清單,近期上報國務院后將在全國推廣。
2016年5月,國務院批復濟南市、南昌市、唐山市、漳州市、東莞市、防城港市和上海浦東新區(qū)、重慶兩江新區(qū)、大連金普新區(qū)、陜西西咸新區(qū)、武漢城市圈、蘇州工業(yè)園區(qū)等12個地區(qū),開展為期兩年的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綜合試點試驗。至今,試點已經滿一年。
記者從商務部獲悉,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綜合試點試驗中期匯報會議日前在北京召開。此前,6月中旬,國家發(fā)改委和商務部牽頭帶隊,委托北京大學國家發(fā)展改革研究院作為第三方,展開了對12個試點地區(qū)的中期評估。
“一年來,綜合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在市場配置資源新機制、經濟運行管理新模式、全方位開放新格局、國際競爭合作新優(yōu)勢等四個方面,形成了許多好經驗好做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商務部部長鐘山在中期匯報會議上表示。
據悉,按照會議部署,下一步,將在做好中期總結評估,查找短板弱項,梳理試點試驗成功案例,研究論證后適時向全國復制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