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隨著《揚州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實施方案》的實施,在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5項社會保險之外,一項全新的社會保險——長期護理保險正在江蘇揚州逐步推開,全市首批約5000名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失能人員2019年將首先得到保障。揚州由此成為全國首家采用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研究會頒布的“失能等級評估標準”的地區(qū),這也是2018年江蘇省試點城市中首個出臺實施方案的城市。
“失能人員”是指由于年老、疾病、傷殘等原因,日常生活必須由他人協助或完全依賴他人協助才能完成的人員。目前,失能人員特別是重度失能人員的生活照料和醫(yī)療護理成為一個急需解決的社會問題。江蘇揚州此次探索構建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以長期處于失能狀態(tài)的參保人群為保障對象,重點解決重度失能人員基本生活照料和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醫(yī)療護理等所需費用。今后將根據長期護理保險籌資水平和基金運行情況,逐步擴大享受待遇人員范圍,適時將符合中度失能標準的人員納入保障。
根據方案,揚州市建立“長護險”基金,并采取個人繳納、醫(yī)保統籌基金劃撥、財政補助等渠道按年度籌集。2019年度籌資標準為每人80元,其中個人繳納20元,職工醫(yī)保統籌基金劃撥40元,各級財政補助20元。試點期間,全市市區(qū)職工醫(yī)保參保人員約94萬人納入長護險參保范圍,年度基金籌資規(guī)模約7500萬元。揚州市明確,從2019年1月起受理參保失能人員等級評估申請,參保人員因年老、疾病、傷殘導致失能,且失能狀態(tài)已經持續(xù)一段時間,需要長期護理,經申請評估符合重度失能標準的,可以享受長護保險待遇。參保人員經評估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停止享受長護保險待遇。
揚州市政協委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范耘認為,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將有效減輕失能人員家庭長期照護生活壓力及經濟負擔。記者進一步了解到,揚州符合保障范圍和待遇享受條件的長期護理費用,不設起付線,并根據不同的服務形式、服務項目及內容,由長護保險基金按以下標準支付。揚州市目前一般照護機構的月收費標準約3500元至4000元,入住定點照護機構失能人員享受的月待遇標準約1800元至2400元,待遇補償比約占60%。根據初期成效預估,試點期間保障重度失能的人數可達5000人左右。
范耘表示,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落實十九大報告提出的“病有所醫(yī)、老有所養(yǎng)、弱有所扶”等基本要求的實際舉措,也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理念,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美好生活需要的民心工程。下一步,揚州人社部門將進一步落實配套政策,做好宣傳引導,跟蹤評估效果,確保長護險制度在揚州落地落到位,不斷增進人民福祉,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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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內權威人士表示,每年我國至少超過60%的廢舊鉛蓄電池流入非正規(guī)渠道,數十萬噸含鉛廢酸被直接傾倒,廢舊鉛蓄電池回收處置體系亟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