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從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鄭建新9日表示,與現(xiàn)行增值稅條例相比,此次增值稅條例修訂主要包括允許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降低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征收率;降低征收和納稅成本,將納稅申報期限由10天延長至15天,增加1個季度的納稅期限等。
鄭建新說,增值稅轉型改革完成后,下一步的主要任務是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將目前征收營業(yè)稅的行業(yè)納入增值稅征收范圍,消除重復征稅。同時將抓緊開展增值稅立法工作。
同時,鄭建新介紹說,營業(yè)稅條例的修訂內容主要包括調整納稅地點、刪除轉貸業(yè)務差額征稅、與增值稅銜接等四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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