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無論城鄉(xiāng),孩子讀書,在絕大部分家庭里,說是頭等大事,也許并不夸張。孩子成績好壞等別的事情姑且不說,單一個不時通過孩子傳遞而來的要求家長“自愿”某某的學校“指示”,就讓人不敢小覷,又煩心不已。
近日,本報就報道了長沙一小學向?qū)W生推銷一種據(jù)說有助于學習的掌上電腦,雖然學生們拿回來的宣傳資料上注明了“該學習電腦訂購以自愿為原則”,該小學負責人和出具產(chǎn)品推薦“函”與“意見”的上級部門相關(guān)人士也都表示,學生購買是遵循“自愿”原則。但人們還是一看便知,這是不自愿也得“自愿”的事兒。更有專家說,這種“學校推薦”之下的產(chǎn)品購買,自愿只是一種形式,實質(zhì)的意思那就只有家長品味到了。
諸如家長“自愿”的“贊助費”、“捐資助學”、“教師節(jié)慰問金”等稍遠點的事情就不說了,只看看最近幾天的新聞,就會發(fā)現(xiàn),“學校推薦”下的“自愿”購買在校園里已頗具泛濫之勢了。6月8日,《南方都市報》報道,一所名叫東城高級中學的學校以保障校園為名,在5月下旬召開家長會,要求家長簽名同意購買一種叫做“家校通”的通訊服務(wù)。學校在通知上稱,購買該服務(wù)“以自愿為原則”,但在隨后的兩個多星期中,老師不斷以各種方式施壓,要求學生盡快交錢。如果說,這還可能是一些學校的自主行為,那借助教育行政力量進行推銷的也并不缺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