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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長沙橘子洲風景區(qū)在總投資17億元大規(guī)模重修后重新開放,圍繞這一風景區(qū)該不該賣“百元門票”,長沙市民展開了熱議。很多市民認為,橘子洲是屬于全體長沙市民的公共資源,高價門票會將很多普通老百姓擋在橘子洲外。長沙市政府接受社會各界意見,改變原來的收費計劃,宣布除了服務性游樂項目之外,橘子洲景區(qū)內所有景點將向公眾免費開放。
長沙市的這一決定得到了普遍贊揚,也提示了我們解決類似問題的關鍵:讓公共資源真正為群眾享有。
近幾年,各地越來越多的公園和風景名勝區(qū)免費向公眾開放。北京市注冊的169家公園中,已有超過七成的免費開放。許多城市還新建了大量綠地,在美化凈化城市的同時,也增加了人們散步休閑的場所,給群眾帶來極大的便利,深受群眾歡迎,社會效果明顯,對推動社會和諧起到巨大作用。
但仍有一些不和諧的現象存在。一些城市的公園和風景區(qū)成了一些人的“錢袋子”。盡管國家有關部門三令五申,作出很具體的規(guī)定,但一些公園還是變著法兒地提高門票價格,服務性游樂設施占據了黃金地段,公園變成了“游樂場”;一些公園擠滿了各種展覽展銷,公園變成了集貿市場;還有的則巧立名目,設置“園中園”層層收費。公園的大圍墻拆除了,各種“園中園”、“景中景”的小圍墻又多起來。公園內的綠地越來越少,交費的地方卻越來越多。一些公園還“破墻開店”,周邊遍布各種娛樂場所,甚至占用公共綠地興建高爾夫球場、酒店等等。
公園首先姓“公”,公園以及各種公共綠地、風景名勝是直接為群眾服務的公共產品,建設經費來自公共財政,自然風景土地使用等都屬于政府劃撥,具有公益性與福利性,理應讓公眾免費享用。除有歷史文化遺產的公園外,自然風景和人造景觀的公園一般都應免費開放,這是國際慣例。公園的主要功能是“園”,目的是讓群眾早晚周末能有休息放松的場所。應當保持公園的這種公共屬性,禁止為了創(chuàng)收搞各種展覽展銷、大型表演等活動。
一些特別的名勝古跡類公園收費并非不可以,因為名勝古跡的保護維護,需要限制人流,一些公園引進珍稀動物喂養(yǎng),需要較高的費用。但這決不能成為公園高收費、多收費的理由。應當在社會公益和經濟效益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尋找更合適的管理和保護手段,達到普惠群眾又保護景區(qū)正常運轉的目的。
對于政府來說,不能免費了就撒手不管了,還應監(jiān)督國家的相關政策和法規(guī)的落實,不能讓公共資源成為某些人創(chuàng)收的場所,這是保證全民共享改革開放成果的體現,也是城市福利能否落到實處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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