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將對所有公務(wù)員文憑展開檢查,以應(yīng)對一連串學歷造假丑聞造成的不良影響。(8月31日新華網(wǎng))
韓國檢察機關(guān)發(fā)現(xiàn)15名公眾人物在大學文憑上造假,對全國逾6.3萬名公務(wù)員背景資料徹底檢查。 對素來重視教育背景的韓國而言,較真“學位門”是正常之為,更是職責所在!而在中國“學位”造假早已泛濫成災(zāi)! 教育部一位官員日前估計說,全國有50萬至60萬人持大專以上學歷假文憑。在有些地方,一些專門從事販賣假文憑的團伙甚至成立了“有限公司”。
“學位門”在中國果真是不治之癥嗎?未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總論》中有針對制販假證犯罪的解釋,制販假證者所觸犯法律主要有:妨害國家機關(guān)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就辦理、販賣、偽造假文憑刑事案件如何適用法律問題作出解釋,對于偽造假文憑者,以偽造事業(yè)單位印章罪定罪;明知是假文憑而購買的,以共犯論處。可時至今日,中國有幾個因“學位門”而被查處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