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一家總資產近兩億元、凈資產至少超過2000萬元的國有企業(yè),一夜之間,就被該國企管理層以零元的價格占為己有。本該是國企看管者的管理層,是用什么手段、通過什么路徑完成變身的?本報記者的調查勾畫出了一條清晰的侵吞國資路線圖。(詳見今日六版) 近日,《經濟參考報》記者接到舉報材料,指證南京江宇集團江浩等全部11名自然人股東涉嫌侵占巨額國有資產、挪用2100萬元國企資金、巨額虛假注冊等多宗經濟犯罪。 資料顯示,江宇集團是一家與市政建設和城市發(fā)展有關的多元化企業(yè)集團,年營業(yè)收入超過30億元。其前身為成立于1993年的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市政工程公司(簡稱“國有市政公司”)。 該公司的改制文件稱,2000年5月20日,國有市政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江浩成立的“改制工作小組”委托南京永寧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資產評估。經評估,國有市政公司“資產總額為1.98億元,凈資產為2110萬元。” 此等規(guī)模的國有企業(yè),要變更為100%的純私營企業(yè),頗具難度。記者調查發(fā)現,為達到目的,江浩等管理層將一筆巨額應收賬款申報為壞賬“核銷”,從而為國有市政公司“核銷不良資產2133萬元”,“最終確認該企業(yè)的凈資產為-344萬元。”
2001年3月2日,江浩等5名原國有市政公司高管人員,從國有市政公司辦理私人“借款”100萬元,匯入當日設立的私營企業(yè)——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市政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民營市政公司”)賬戶,公司注冊資本為100萬元,江浩任法人代表、總經理。 同日,國有市政公司,被江浩等人“申請注銷”;國有市政公司全部資產、資質,被新設立的私營市政公司以“零元”的價格占為己有。 記者在調查中還發(fā)現,在私營市政公司成立僅20天后,江浩等5人又從同樣由江浩擔任法人代表、總經理的另一家國有企業(yè)——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建筑安裝工程公司(簡稱“國有建安公司”)辦理私人“借款”2000萬元,匯入私營市政公司賬戶,為該企業(yè)增加注冊資本2000萬元。 此后,據不完全統(tǒng)計,以私營市政公司、建安公司為平臺,江浩等11人先后投資成立十余家私營公司,進而于2003年組建江宇集團,由江浩擔任董事長、總經理。在短短兩年時間內,江宇集團累計對外投資金額高達1.6億元,而且全部是現金投資。 但是,南京市工商局的資料卻表明,2001年、2002年兩年間,私營市政公司、私營建安公司等2家公司的累計稅后利潤僅為100余萬元,遠不足為江浩等11人提供上述對外投資所需的巨額現金。 “江浩等人在2001年以前均為國企高管人員,在下海經商后的兩年內,對外投資累計超過1.6億元,且無合法收入來源,其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存在著掏空原國有企業(yè)資產、中飽私囊的重大嫌疑。”江蘇省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師說。 雖然江宇集團的發(fā)家史存在諸多疑點,但舉報對象中排在首位并不是江浩,而是現任江寧開發(fā)區(qū)常務副主任楊友林。17年前,正是他一手創(chuàng)辦了國有市政公司,并擔任公司首任法人代表、總經理。 據舉報人指證,楊友林雖不在江宇集團任職,表面上也不持有股份,但楊友林才是江宇集團的真正操盤者,正是楊友林本人,一手策劃組建了江宇系公司作為其牟利平臺,并利用手中權力,為江宇系公司大量輸送利益。 根據記者掌握的確切情況,江蘇省紀委、南京市紀委早在今年年初,即已展開對該案的外圍調查,但是目前并未對楊友林進行立案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