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已經(jīng)提交到國務院法制辦,預計今年將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審議。這會對能源‘十二五’規(guī)劃的編制也產(chǎn)生影響。”昨天,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能源法起草專家組一位核心成員在接受上海證券報獨家專訪時透露了上述最新動向。 據(jù)他介紹,《能源法》在公開征求意見結束后形成一份送審稿,于今年1月初提交到國務院,目前正在法制辦進行意見征詢和初審。之后,國務院法制辦將對送審稿作相應修改并提交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如果審議通過,草案就可遞交人大。 在前天舉行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提出,今年國家將把能源立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逐步形成以《能源法》為母體,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可再生能源和節(jié)約能源法為支撐的能源法律體系。“過去很多規(guī)劃的執(zhí)行都很有問題,一些違反規(guī)劃的行為也得不到法律約束。《能源法》的出臺將改變這一狀況。屆時,規(guī)劃從編制到執(zhí)行都將遵循一定的程序,將有法可依。”該人士說。“總體上,《能源法》已經(jīng)從草擬階段進入到最高層審議階段,這意味著立法向正式出臺又推進了一大步。”該人士最后說。 《能源法》立法工作一直備受海內(nèi)外關注。2006年1月24日,《能源法》起草組成立。2006年5月1日起,能源辦和國家發(fā)改委開始以調(diào)查問卷的形式向社會征集《能源法》草案的制定意見和建議。此后,《能源法》先后進入大綱草擬和法律文本起草階段。2007年10月初,專家組完成了《能源法》的討論稿和征求意見稿。2007年12月開始,國家發(fā)改委公布能源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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