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浙江金華的3名消費者在寧波慈溪當起了“王海”,從今年5月起,他們在慈溪市3家超市“知假買假”,先后購買了80瓶假冒“五糧液”白酒,總價38576元。 經慈溪市消保委調解,3名“王海”最終拿回了全部貨款并獲得34424元的賠償。
假冒名酒現(xiàn)身超市
上月中旬,施某在慈溪三北鎮(zhèn)某超市分3次買了6箱共36瓶“五糧液”白酒,總價16200元。施某品嘗后發(fā)現(xiàn)口味不對,懷疑是假冒商品,便向當?shù)毓ど趟e報。隨后,他的伙伴胡某和成某在慈溪另外2家超市分別購買了12瓶6300元和32瓶16076元的“五糧液”,也是假冒偽劣商品,于是向工商部門提出申訴,要求退還貨款,并加倍賠償經濟損失。
追查假酒來源
慈溪市工商分局執(zhí)法人員前往這3家超市封存了尚未出售的剩余“五糧液”白酒,并對其進貨渠道進行追查。 工商機關查實,這些假冒“五糧液”中,部分購于“四海酒業(yè)有限公司寧波辦事處”,這家辦事處并未在工商部門登記,屬無照經營,具體來源還在追查。還有部分假冒“五糧液”白酒購于鄰近余姚市一家煙糖公司,慈溪方面已移交余姚市工商分局處理。 辦案人員介紹,超市業(yè)主是貪圖便宜才“引狼入室”。如某批次的“五糧液”白酒,正常市場進貨價為每瓶480元,而涉案超市進貨價為440元。為了這40元的差價,超市跌進了不法供應商的陷阱。
調解補償
這3名“王海”明知超市出售的“五糧液”是假冒產品,卻一下買80瓶。對他們提出“退一賠一”的要求,超市業(yè)主有抵觸情緒,認為這屬于“知假買假”,不應支持。經慈溪市消保委實事求是耐心調解,超市方面承認存在違法經營的過錯,同意退還貨款,并給消費者相應經濟補償,工商機關對這3家超市予以罰款處理。 寧波大學法學院俞德鵬教授認為,“知假買假”的“王海”,雖然以打假為手段從中獲益,但其行為未觸犯相關法律,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凈化市場環(huán)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因此,慈溪消保委對此起糾紛的調解處理,符合法的本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