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重慶電
重慶工商部門通過查處傳銷案件,總結出五種傳銷活動的慣用伎倆,請廣大群眾認清傳銷的真實面目,不要被“一夜暴富”所誘惑,一旦發(fā)現有傳銷組織要及時向工商部門、公安機關報案。 伎倆之一:在傳統的傳銷模式中,傳銷的利潤來源不是靠零售產品而是靠“拉人頭”“騙取入門費”和“團隊計酬”等特定表現形式。 伎倆之二:傳銷實際上是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這是因為傳銷組織采取暴力和精神雙重控制,使參加者很難脫離傳銷組織。不少人被“洗腦”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對傳銷和變相傳銷理念深信不移。除此之外,傳銷組織還逼迫參加者發(fā)展下線,繼續(xù)誘騙親朋好友加入。 伎倆之三:查獲的傳銷活動通常都是無商品的銷售。這些傳銷以騙來多少人為依據進行計酬和提成,所謂的商品只是作為一個媒介,并沒有到消費者的手里。 伎倆之四:利用互聯網進行傳銷和變相傳銷。在一些傳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網絡在境外遙控,在短時間內發(fā)展多名群眾參與其中。 伎倆之五:傳銷組織以介紹工作為由,利用年輕人積極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態(tài),掩蓋非法傳銷的事實。“好工作”的誘惑是學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幫兇,一些在校學生求職心切,而傳銷組織宣揚的“好工作”“高收入”使他們喪失抵制誘惑的能力,加之傳銷組織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導致一些在校學生迷失于傳銷漩渦中難以自拔。 為此,重慶市工商局特別警示:請廣大群眾不要參與上述活動,拒絕他人的誘導,不做害人害己的事,并積極向所在地工商部門舉報他人的傳銷行為。已經上當受騙參與傳銷活動的人員,應當立即停止活動,向所在地工商部門說明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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