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將從2009年6月20日起調整居民用戶供排水價格。具體方案是自2009年6月20日起,每立方米自來水價格從1.03元調整為1.33元、排水費從0.90元調整為1.08元;2010年11月20日起,再分別調整為1.63元和1.30元。 為廣泛聽取民意、集中民智,增強決策的透明度,
4月10日,上海市有關部門公告了《關于調整本市居民用戶水價的聽證方案》,通過熱線、媒體、網絡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方對水價調整的意見,并于4月27日正式召開居民用戶水價調整聽證會。據悉,綜合聽證會、市民來信來電等各方面意見,有關部門確定實施單一制水價方案。 據上海市發(fā)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階梯式水價方案有其優(yōu)點,能夠更直接地體現(xiàn)價格杠桿的作用,有利于促進節(jié)約用水,但只適用于居民獨用戶表,并且涉及到戶表內用水人口多少、表具外移改造等因素。目前各方面看法分歧較大,可再作論證和研究,待條件成熟后推行。 另據記者了解,為做好此次居民用戶水價調整工作,上海市有關部門還將采取一系列配套保障措施。一是加強對調價收入的監(jiān)管,明確不得將調價收入用于增加工資福利。二是落實對低收入群體的保障措施,確保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不受調價影響。三是進一步加強對供排水企業(yè)運營和預算管理。四是加強市場價格監(jiān)管,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五是市有關部門還將繼續(xù)加大對水資源地保護,確保城市供水安全和水環(huán)境的持續(xù)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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