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普通的蘭州市民來說,即使不吃不喝,一套90平方米的商品房最少得15年的全部收入。”針對“一邊是持續(xù)瘋漲的房價,一邊是激增的空房面積”的亂象,民盟甘肅省委建議,商品房建設成本應向社會公開,對于擁有兩套及以上房屋應開征“空房稅”。(《法制日報》2月20日)
近年來,在一些大中城市,先富階層將投資性購房視作儲藏財富的工具而樂此不疲,有些人買房后自己不用,也不出租,讓其閑置,變成了虛假的需求,這給了政府和市場一個錯誤的信息,導致房價“越漲越高”。 前不久,北京市房地產(chǎn)產(chǎn)業(yè)協(xié)會發(fā)布的一份報告稱,北京的住房從總量上說是足夠的,并不短缺,甚至是潛在過剩。造成房價上漲、住房緊張的主要原因在于,北京實際上閑置房比空置房要多好幾倍,少數(shù)人擁有多套住房。 不單單是北京,其他城市也不同程度存在這種反常景觀。筆者所在的這個湘南小城,一到晚上,居民小區(qū)大多是漆黑一片,只有零星的幾戶亮著燈光,至少近半成了閑置房。看來,我們的房子并不是那么稀缺,而是在被人為閑置和浪費著。望著眼前的“奇景”,再想想那么多人為了擁有一個棲身之所成為房奴,筆者打心眼里對民盟甘肅省委開征“空房稅”的建議擊掌叫好! 何謂“空房稅”?通俗一點說就是你買了房子之后,如果在國家規(guī)定的一年或兩年時間內(nèi)不用也不賣,就得收稅。因為房子不用就造成社會資源浪費,沒有任何實質(zhì)價值。“空房稅”一收,勢必迫使現(xiàn)存的大量閑置房進入市場,增加有效供應,那么房價也會下降。 事實上,開征“空房稅”并非我們的專利,國外早就施行并取得了成效。比如韓國允許一戶一宅,一家有兩套房以上就得交重稅,而且是房越多稅越高,最高達75%;法國的購房者除向政府繳納高額的地皮稅外,還需繳納住房稅和空房稅等多種稅費,投機炒房者幾乎無利可圖。與此同時,法國政府還征收很高的遺產(chǎn)稅,這讓作為遺產(chǎn)重要組成部分的房產(chǎn)價值大大縮水。所以巴黎雖然享有“世界花都”的美譽,但房地產(chǎn)市場的需求卻一直不是很旺盛,房價也比較平穩(wěn)。 在我看來,迅即開征“空房稅”,讓空置房房主承擔社會資源浪費的責任,增加空置的成本,是降低房價最簡單、最管用的“妙方”。期盼這個好建議能得到有關部門的積極回應,成為遏制“樓市高燒”的“新特藥”,讓那些低收入家庭不再望房興嘆,早日實現(xiàn)“居者有其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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