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爐的山東2006年度審計報告顯示,中國網通山東省分公司職工月人均繳存住房公積金6389元,而濟南一家普通企業(yè)職工月人均繳存只有11元。審計報告指出,公積金制度規(guī)定,職工和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原則上不高于12%,而網通山東省分公司的繳存比例為15%。政府為幫助普通職工解決住房難題而制定的政策,成了少數高收入單位為職工牟取福利的工具。(7月30日《東方早報》)
如此懸殊的職工福利,恐怕在資本主義國家也難得一見。筆者認為,亂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一種山頭經濟學:壟斷企業(yè)在缺乏競爭的行業(yè)內進一步劃分勢力范圍,保證各自利益,鞏固壟斷實力后,再通過這種手段謀求內部人獲利。 我們可以設想,倘若電信行業(yè)面臨充分競爭,如家電行業(yè)、汽車制造行業(yè),他們的公積金是否還會居高不下?當然不會,在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企業(yè)所面臨的首要問題是自身的生存、發(fā)展,只有保證這些之后才工人的激勵機制,提高福利。在充分競爭秩序下,往往出現一個地區(qū)承受多家企業(yè)激烈競爭,經營好的企業(yè)也許福利還可以保證,經營效益不好的企業(yè)不要說福利,就是工人工資發(fā)放都可能成問題。 但電信這種寡頭行業(yè)卻不存在這種競爭問題:這里首先是劃分勢力范圍的山頭經濟。資料顯示,2001年10月,中國電信南北拆分的方案出臺其中北方十省與網通、吉通合并后的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占有30%,南方和西部21省組成新的中國電信占有70%。南北劃分的山頭規(guī)模形成后,企業(yè)便可從市場中毫無顧及的瓜分自己勢力范圍內的蛋糕,肆意擴大私利的行為,導致福利居高不下。 具體到網通高福利這事上,網通正是在山頭經濟掩護下的履行著不對等的市場責任。一方面,網通占據北方山頭,處于一種無競爭的壟斷地位,可以通過隨意漲價,轉嫁經營損失,旱澇保收,使得福利收益由企業(yè)內部人獨享。另一方面,網通又屬于國有企業(yè),在市場競爭中風險、責任歸全民承擔,而不是由企業(yè)內部人承擔;這就造成了一種市場困境:權利獲利范圍的私有化與責任承擔的公有化。在這種困境下,如果再缺乏相關制度制約,肯定會造成公共資產以福利的形式流失。 由此可見,網通職工的高福利怪象,首先是一種山頭經濟邏輯,劃分自己利益范圍,鞏固壟斷地位。其次則是山頭邏輯掩護下的壟斷邏輯,搞不對稱經營,保證內部人福利的“壟斷腐敗”。可以說,在建設和諧社會的今天,這種顯失公平的行為,正是社會所不能容忍的,也是有關部門亟需解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