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北方城市哈爾濱開始供暖了,一些家庭卻在暖屋子里無奈地“解體”。“男女有別”的供熱費報銷慣例迫使一些女職工以“假離婚”換取公平待遇。 中國人歷來把婚姻和家庭看得比一切都重要,正所謂“婚書值千金、家和萬事興”。可是,面對供熱成本上漲,不少地區(qū)的供熱費也有所上浮,因此,“管男不管女”的報銷政策將讓多少夫妻無奈地“假離婚”,值得全社會關注。
無奈“假離婚”:只為報銷供熱費
在哈爾濱的民政局里,辦理離婚的工作人員最近忙得連午休時間都被占用了。遞上結婚證書和16元錢,一些家庭就這樣“解體”了,可是同事們在這種尷尬場合相遇反而有說有笑。 據記者了解,供暖初期離婚人數(shù)大增的現(xiàn)象,在哈爾濱幾年前已經出現(xiàn)了。由于今年哈爾濱市明確上調供熱價格,連日來,離婚夫妻更是擠滿了民政部門的辦公室。為了搶在單位統(tǒng)計截止的10月20日前上報報銷供熱費憑證,很多家庭抓緊辦理離婚。 民政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說:“我們平時一天接待辦離婚的夫妻也就十幾對,這幾天可好,滿屋子全是人,最少也得有三四十對。” 10月20日,哈爾濱市一所中學的退休高級教師單瑞萍與老伴在民政部門眼看著他們1969年辦理的結婚證被印上了“此證作廢”的字樣。“當了一輩子老師教育學生要誠實,老了卻因為不能正常報銷供熱費去‘離婚’,心里很不是滋味。在民政局里,我看到其他學校的三位女老師也趕來‘離婚’,大家都說自己‘離’得晚了。有的年輕女教師剛結婚就為這事‘離’了,很可惜。”單瑞萍說。 在哈爾濱市香坊區(qū)一所小學工作的一位中年女教師說:“我這個年紀正是爬坡最難的時候,孩子上學,老人有病,丈夫下崗沒有固定收入。我已經勉強繳納了五年供熱費,就算今年不辦理‘假離婚’,明年、后年咋辦呢?這個問題要是不解決,差的可不是一年,而是一輩子!”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造成這一現(xiàn)象的原因是許多單位依然按照“管男不管女”的慣例來執(zhí)行報銷政策。2006年出臺的《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中明確規(guī)定,任何單位的住房供熱費補貼等福利待遇,不得作出“以男為主”或者其他歧視婦女的規(guī)定。但是在一些單位的慣例中,依然只有符合“喪偶、離異、軍婚、大齡單身”中任何一項條件的女職工才能享受報銷待遇。 在很多為報銷供熱費而“離婚”的女教師家庭中,丈夫多是在無法報銷供熱費的“體制外”企業(yè)工作或者是下崗職工,每年數(shù)千元的供熱費對這些家庭來說都是一筆不小的經濟負擔。 在供熱費上漲所帶來的經濟壓力面前,婚姻、愛情、家庭顯得如此脆弱。人們無奈地用“假離婚”來取暖,這樣的現(xiàn)實不僅僅讓政策尷尬。
“假離婚”背后隱憂重重
許多市民聽說記者想要了解關于女職工供熱費報銷問題,他們最直接的反應就是問:“你是不是想問‘假離婚’的事情?”看來,大家早已心照不宣。 小學教師孫晶說:“前幾年,我對有的同事采取這樣的辦法很不屑。現(xiàn)在看來,先‘假離婚’的反而先‘受益’。” 實際上,在“假離婚”的背后隱憂重重。黑龍江省婦聯(lián)婦女權益保護部門工作人員李維娜說,她曾經遇到這樣的情況:一位妻子和丈夫先辦理了“假離婚”,當時丈夫承諾“離婚不離家”。但不久,丈夫卻要與另一女子結婚。這位妻子被“假離婚”害苦了。 李維娜說,女性因供熱費報銷“男女不平等”問題到婦聯(lián)反映情況,已成為持續(xù)多年的“季節(jié)性”現(xiàn)象,大約占到婦聯(lián)全年接待量的10%。 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愛麗認為,供熱費報銷政策原本是為了解決職工的福利,按照以往慣例,報銷時以家庭中男職工一方為主,這樣既能使職工得到福利又不至于重復。然而,性別本身不應該成為享受福利的先決條件,單純在性別上加以限制的福利待遇必然會導致為供熱費而“假離婚”等社會現(xiàn)象的發(fā)生。 王愛麗說,她在對婚姻家庭問題調研時發(fā)現(xiàn),很多夫妻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制造了名義上的“假離婚”。可是,由于離婚書具備實實在在的法律效力,最終導致事實上的真離婚,令人悔之晚矣。
假戲真做:褻瀆神圣婚姻
“管男不管女”的供熱費報銷政策如今看來十分不合理;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假離婚”的做法對于家庭來說也十分不嚴肅。如果說慣例的徹底廢除需要依靠有關部門更加堅決的態(tài)度和措施,那么,生活中的這些做法是否也值得人們反思呢? 黑龍江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何乃民介紹,我國勞動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都將“男女實行同工同酬”作為一項基本政策,同酬不僅包括工資平等,還包括待遇、福利的平等。供熱費報銷根本不存在男女有別的規(guī)定,目前存在于個別事業(yè)單位和學校的報銷慣例應該及時予以調整。 黑龍江大學教師、醫(yī)學心理學博士張大生認為,以“假離婚”來換取報銷供熱費的做法是對婚姻的褻瀆。婚姻原本就不夠堅實、穩(wěn)定的家庭,一旦失去了一紙婚書的制約就失去了法律層面的最后制約。如果有一方不負責任,必然有另一方成為受害者。 在王愛麗看來,婚姻里集中的道德、倫理和責任是不容褻瀆的。更值得警醒的是,女性在類似問題中比較容易成為受害者,應當學會自我保護,千萬不要因為小利而葬送自己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