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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9 記者:王堯 來源:《中國青年報》2007-01-19 7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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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新聞辦公室18日披露,2006年,我國通過銷售彩票籌集到彩票公益金277.6億元,中央集中和地方留成各138.8億元。
財政部表示,彩票公益金將主要安排用于民政福利、公共體育、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紅十字人道救助、殘疾人教育康復等社會公益事業(yè)。
此前曾有媒體發(fā)問,每年超過百億元的彩票公益金用到哪里去了?國家審計署曾發(fā)布報告指出,每年100多億元彩票公益金在收繳中央財政后“直接撥付相關(guān)部門安排使用”,而沒有納入中央財政預算。國家審計署報告中也指出,中國紅十字會下屬單位將財政部撥付的用于檢測項目的彩票公益金63.31萬元購置小轎車、旅行車,列支辦公用房租金等。
彩票公益金,是指經(jīng)國務(wù)院批準,從彩票銷售額中按規(guī)定比例提取的專項資金。公益金的主要來源:從事彩票銷售總額中按不低于一定比例提取的資金(體育彩票公益金為30%),公益金利息收入,即開型彩票的棄獎收入。
財政部去年規(guī)定,彩票公益金在中央與地方之間,按50∶50的比例分配。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社會保障基金、專項公益金、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之間,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
中國福利彩票發(fā)行管理中心元月說,去年共銷售中國福利彩票約495億多元人民幣,籌集福彩公益金170多億元。其中,公益金除部分上繳國家財政外,全部用于“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等社會福利和社會公益事業(yè)。民政部本級留成的公益金約7億元,主要用于兒童福利機構(gòu)設(shè)施建設(shè)“藍天計劃”和農(nóng)村五保供養(yǎng)服務(wù)設(shè)施建設(shè)“霞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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