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lián)邦地方法官路易斯·斯坦頓當?shù)貢r間4月10日裁定,同意納斯達克股票市場公司前董事會主席伯納德·麥道夫“龐氏騙局”的受害者強迫這名金融巨騙宣布個人破產的請求。 據(jù)認為,此舉可確保麥道夫非法所得外的所有資產都被用于償還這起金融詐騙案的受害者。 由于擔心法律程序復雜導致受害者無法及時得到賠償,麥道夫金融詐騙案的受害者日前向美國聯(lián)邦地方法院提出對麥道夫及其財產進行“強制破產”的請求。 但包括美國聯(lián)邦檢察官、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以及麥道夫投資證券公司資產清理代理公司都反對這一建議,認為宣布麥道夫破產“沒有必要”且“花費巨大”。 今年70歲的麥道夫自創(chuàng)辦麥道夫投資證券公司后,在長達20年的時間里,以高額回報引誘投資者,同時用后來投資者的資金償付前期投資者的手段,制造了美國歷史上規(guī)模最大的金融詐騙案。去年9月,國際金融危機全面爆發(fā),由于資金贖回壓力越來越大,麥道夫東窗事發(fā),同年12月,因涉嫌欺詐投資者650多億美元被美國聯(lián)邦調查局逮捕,目前他正在等待6月份聯(lián)邦地方法院的宣判。 截至去年11月30日,麥道夫投資證券公司共有4800個投資者賬戶,受騙的投資者包括對沖基金、猶太人慈善組織以及世界各地的投資者。 今年3月12日,麥道夫向曼哈頓聯(lián)邦地方法院認罪,承認了聯(lián)邦檢察官對其犯有證券欺詐、偽造財務聲明以及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供虛假監(jiān)管文件等指控。 聯(lián)邦檢察官3月份曾對麥道夫夫婦的資產進行了鑒定,認定其不動產、現(xiàn)金、債券、藝術品、汽車、游艇及其他資產總額為1億多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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