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沉寂多時的達娃之爭再演爭斗高潮,雙方之間的法律戰(zhàn)陸續(xù)上演。不過,從記者所掌握的情況來看,達能無論是在國內的訴訟,還是在國際訴訟活動中,都處于不利狀況。 上星期,杭州中院就達能提出撤銷杭州仲裁委員會關于娃哈哈商標的裁決開庭,聽取達能方面的情況匯報。此案在本星期將進一步進行,主要是聽取娃哈哈方面的申訴。但從記者了解的情況來看,達能要想翻案成功,難度十分大。 而對達能更不利的是,其曾寄予厚望的瑞典仲裁,也受到幾乎毀滅性的打擊——瑞典仲裁庭駁回達能提出的對娃哈哈采取臨時措施的請求。此前,達能已在中國的法律訴訟中,連輸4場,此番再受打擊,已經5陣盡失。
達能提出臨時申請
2007年5月7日,達能亞洲向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提起7個仲裁案件,請求仲裁杭州娃哈哈集團等數家非合資公司及董事長宗慶后違背商標合同。此后,2007年10月2日,達能亞洲及其子公司就8個仲裁案件向瑞典仲裁庭提出了一份臨時措施申請,要求仲裁庭命令娃哈哈當事人和宗慶后:(1)不得設立新的“非合資公司”或增加現有“非合資公司”的產能;(2)確保“非合資公司”制造的所有產品通過雙方的合資公司杭州娃哈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銷售;(3)確保達能獲準進出所有合資公司場所。 經過2007年12月16日-17日、2008年6月28日-29日的兩次開庭審理,仲裁庭已于2008年7月11日對臨時措施申請作出決定,駁回了達能亞洲及其子公司提出的上述第(1)項、第(2)項臨時措施請求。 對于上述第(3)項臨時措施請求,考慮到合資公司曾向達能委派的董事發(fā)出過邀請,因此,仲裁庭對該項請求予以同意。但是,仲裁庭同時命令達能在15天內作出書面承諾,保證:如果達能的仲裁申請最終被駁回,而娃哈哈當事人和宗慶后因該項臨時措施遭受了損失且仲裁庭認定對該損失應給予賠償,則達能亞洲及其子公司將依照仲裁庭的決定支付賠償。
娃哈哈勝算在握?
“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差異以及娃哈哈以往涉及的訴訟很少,娃哈哈曾擔心與慣于訴訟的達能在國外對簿公堂會遭到不公正待遇。通過本次裁決,娃哈哈充分相信,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一定會作出公正裁決。”娃哈哈方面表示,其對贏得對達能的官司頗有信心。 娃哈哈透露,對于達能亞洲及其子公司在上述8個仲裁案中提出的實體主張,仲裁庭已經安排當事人提交書面陳述,并已確定開庭時間。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達能很有可能在國內外的法律訴訟中,面臨全面潰敗的危險。”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馬林表示,達能連輸5場,恐怕是其所沒有想到的。他預測說,除非有特殊原因,本周杭州中院將開庭的娃哈哈商標案,達能想要推翻杭州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也沒有多大的可能性。 “達能應該反思自己了。”張馬林表示,達娃之爭起因于雙方之間的利益之爭,開始達能占據優(yōu)勢,許多人認為娃哈哈將輸掉官司,可現在的情況有朝著娃哈哈預想軌跡發(fā)展的趨勢,這說明達能對自己的判斷出現了問題,其在中國發(fā)展情況也反映了這方面的問題。他表示,達能如果最后輸掉與娃哈哈的官司,其中國之路也很有可能就此一蹶不振。歸根到底,這是由于達能當初沒有嚴格遵守中國法律所造成的。他進一步強調說,無論達娃之爭的最后結果如何,這對在華外資企業(yè)都是一個很好的經驗教訓——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法律,適應中國新的發(fā)展形勢,走合作共贏之路。否則,類似達娃之爭就會再度發(fā)生,最后的結果就是兩敗俱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