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自己動手,方能豐衣足食,不等、不靠、不要、放棄幻想、自謀出路———諸如此類抱負是何等可貴。業(yè)經反復實踐,堪為優(yōu)良傳統。說明自我能動性與創(chuàng)造力在人類自身存續(xù)發(fā)展過程中之關鍵和不容忽略。只是可貴的價值取向與現實往往脫節(jié),難以畫齊等號。譬如個人合作建房,即是如此。 菜市場里禽蛋漲價,一年時間不到價格便上揚三倍之多,嫌貴不買了,又怕吃不上蛋。怎么辦?有人決定自己去飼養(yǎng)一群雞禽,那樣就天天有蛋吃,不愁市場變化,甚至還可以將之當作寵物飼弄,怡情悅性,真是一舉多得。 個人合作建房的主張,也是同一邏輯。面對價格行情,深感難于融入,轉而脫離市場,自力更生,本也無可厚非。然而這是一項技術難度頗高、運轉環(huán)節(jié)繁復、投入成本龐雜、組織架構嚴密的工程,是專業(yè)性極強的組合(非專業(yè)戶不能辦到),決非如飼養(yǎng)幾只雞那樣小規(guī)模、低成本、簡單且易于復制,實踐起來談何容易! 硬是要不甘心,勉強搭配一個班子,拼湊一點資金,再想法子去走走關系疏通一番,或能夠制造出一點響動來,但究竟能夠走出多遠,照北京人的話說是“看起來有點懸”,懸就懸在合作建房試圖整個兒改換掉游戲規(guī)則,將以開發(fā)商為中心的市場重心轉移到以購房人為中心的非市場重心(健康的市場其實是應以購房人為中心的)上去。 可見,合作建房光靠財大氣粗的蠻干一把不行,即便在地方上吃得開也未必能行。更何況,當前多數合作建房組織財力參差不齊、氣勢弱不禁風,在地方上的影響面也并非足以呼風喚雨。工商、稅務、城建、土地、規(guī)劃等部門你幾乎沒法一一擺平。 話又說回來,蓋房子純屬一樁私人事務,本不應這么艱巨復雜。在不損害他人權益或者侵犯公共利益邊界的前提下,于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實現居住應該完全悉聽尊便。有人選擇了合作建房,大抵是受傳統中國農村家庭自建房模式的啟發(fā),自由意識高漲,邏輯基調在于:我買不起,還不允許我不買嗎?我選擇了不買,是不是也可以選擇自己蓋房子?便宜而且實惠,請務必理解和尊重。 都說市場經濟是自由經濟,人人得自主,允許選擇,但市場經濟的自主也是有限度的。你有權決定自己不消費,但你無權選擇抵制消費、號召不消費,否則你就是在破壞和動搖市場,是不能允許的。 有這一重邏輯,恕我合理地猜度某些人的心思,合作建房當然就是在破壞市場秩序。想想看,幾個人簇擁到一起振臂高呼,招致一群人都不愿意再進入市場,這倒也罷了,尤其是可忍孰不可忍的,這些人還要團結起來,影響和勸說更多群體以合作建房的方式排斥市場、拒絕市場,這就有些危險了。 說合作建房不是簡單的社會個體的定居權利選擇,而是在破壞市場,其中自有一番道理。市場經濟來到人間,無孔不入地滲透到每一個角落,利用分工將各個市場參與主體固定在特定的職能位置上,因為有明確分工,不同角色創(chuàng)造出不同的價值產品,又利用這不同的價值產品進入市場交易。因為交易的興起,推動了價值產品的流通,使各個市場主體之間聯系更加緊密、價值更趨互補,從而構筑起市場經濟的一個完整脈胳。 或者可以說,市場經濟最為本質的生態(tài)一面,簡而言之就是一條食物鏈,在這個鏈條上,每個參與主體自成一環(huán),每一個環(huán)節(jié)又互為依存。在這個食物鏈上,每一主體環(huán)節(jié)均不可互相替代和出位,否則就會打亂規(guī)律,導致生態(tài)紊亂。個人合作建房,可以看作是該條食物鏈上的某一個主體環(huán)節(jié)正試圖擺脫這個鏈條,改變固有的運轉規(guī)律而尋求逆向性、變革性的單獨存續(xù),后果會是什么? 當然是開發(fā)商可能失業(yè)并由此出局(不僅是這樣,更多的主體都會逐一出局)。作為食物鏈里的一個環(huán)節(jié),開發(fā)商體系的功能自此喪失,變得無關緊要起來。因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開發(fā)商或將之取代,最不濟也可以自己去蓋房子。人們紛紛選擇退出,這時候,這個被稱之為“市場經濟”的食物鏈斷裂,規(guī)則性洗牌和鏈條重構勢不可免。由拒絕消費到引發(fā)抵制性消費浪潮所導致的“蝴蝶效應”顯現。 一個人養(yǎng)上幾只雞以應對禽蛋類價格上漲,未必能對整個禽蛋市場構成多大沖擊,因為為了一時的口腹之欲而大費周折去守候并不短暫的生養(yǎng)周期,看起來也很麻煩,不會有太多人跟進。房屋則不同,在異常昂貴的時候人們不得不考慮改換其他獲得渠道,在競相仿效和推波助瀾之后,這種改換將演變成一種徹底的拋棄。 只是,要通過合作建房把房屋這只“蛋”完整和順利地生產下來,幾乎沒有可能。已經說過,沒有人會容許這樣做,政府也不會開這個先例。市場經濟有其固有的規(guī)則需要恪守,任何以可能淘汰掉整條食物鏈的姿態(tài)去務求自力更生,都會威脅到別人從而引起更大的反撲。
(廈門大學不動產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