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繼南方多地相繼取消或局部調整限購政策后,位于我國最北的省會城市哈爾濱也宣布全面取消限購。至此,全國46個實施限購政策的城市中,已經(jīng)有37個城市在各種層面放松限購。
自6月26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宣布調整限購政策以來,住宅限購政策將逐漸消亡的局面即可預期。只是,在短短一個多月里,限購退出潮即席卷各地,地方反應之快,還是出人意料。
限購退出潮的迅猛,是對此前以行政干預為主要手段、強調一刀切式調控的限購模式作出的一次真實評估。退出潮本身表明,限購盡管可以起到一時壓制樓市價格之效,但卻忽略了一二三線城市樓市供需關系的不同,扭曲了樓市價格機制。以一刀切的限購制造出的樓市成交數(shù)據(jù)和價格數(shù)據(jù),即使再符合調控預期也是假象,而且不可持續(xù)。限購退出潮本身,就是刺破這種假象的一個過程。就此而言,退出潮至少在客觀上,是對以限購為標志的樓市治標之策的一次集體糾偏。
當然,從地方的主觀意愿看,退出限購本身并非旨在調適此前樓市調控政策之弊。其出發(fā)點更多是源自對于土地出讓金大幅減少的擔憂。根據(jù)機構統(tǒng)計,7月份全國40個一二線城市土地成交額同比下降了近五成,土地成效溢價率僅為5.5%,降到了歷史最低點。如果土地市場繼續(xù)降溫,那么許多地方的財政情況將進一步惡化。在這種情況下,放松樓市調控幾乎是地方的直覺選擇。
從以前的調控模式看,是否放松樓市調控的權限本來不在地方手中。此前,為了強調限購等調控行動的統(tǒng)一,住建部設立了一系列問責程序。現(xiàn)在允許地方自行退出限購,這反映出中央層面調控模式在悄然變化。而目前最顯著的變化,是將樓市調控權讓渡給二三線城市政府。發(fā)生這種變化,至少有兩個推動力:一是對行政限購的高成本和低效率已有所察覺;二是新型城鎮(zhèn)化的方向和路線圖已經(jīng)確立,非一線城市今后可能將容納大批新市民,如果堅持行政限購,顯然與城鎮(zhèn)化目標存在矛盾。
不過,盡管限購退出潮客觀上有利于樓市調控重歸常態(tài)、重歸常識,但仍然只是“破”而不是“立”。如何避免樓市在地方政府支持下重新進入泡沫化,如何減少地方政府對于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不會因為取消限購就找到路徑。取消樓市治標之策的同時,還需要繼續(xù)尋找治本之策。
而當下正處于機會期:定向降息的貨幣環(huán)境和樓市下行的預期,抵消了樓市因取消限購而再度瘋狂的可能。這為尋找樓市治本之策提供了可能。而入口不是實施行政和價格干預,只能在財稅改革的進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