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財經(jīng)戰(zhàn)略研究院日前發(fā)布報告稱,我國公共財政收入達到12.9萬億,人均宏觀稅負接近萬元。而“公共財政收入”僅是衡量“宏觀稅負”各指標中,口徑最小的一個。
“人均萬元稅負”高不高,居民和企業(yè)的稅負重不重,說實話,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尤其對現(xiàn)階段的中國來說,很難找到正確的答案。一方面,這是官方能夠統(tǒng)計和公開的稅負,難以統(tǒng)計和無法公開的“稅負”有多少,可能沒有一個部門說得清。如各種收費、罰款、攤派以及黑色支出等。特別是企業(yè),為了辦事方便,或爭取政策,哪個不需要在政策之外開支一大筆。房企不就多次抱怨,利潤的一半被政府有關部門拿走了嗎?顯然,這些拿走的利潤,并沒有納入到宏觀稅負范圍內(nèi)核算;另一方面,稅收的效率如何,是最關鍵的問題。如果稅負重一點,效率很高,倒也無妨。畢竟,高效率的稅收能夠產(chǎn)生高效率的收益,從而緩解稅負沉重帶來的矛盾和壓力。
于是,稅收效率也就成為衡量稅負高低和輕重的最主要標準。嚴格地講,就是不要簡單地看稅收的數(shù)量,而要看稅收的效率。那么,如何來判斷稅收效率的高低呢?一般情況下,就是看稅收收入的使用,亦即稅收形成以后如何分配,如何使用。如果稅收形成以后,不能有效使用,不能高效率地發(fā)揮作用,毫無疑問,會直接影響稅收對公眾的負擔感。
中國現(xiàn)階段在稅收的使用方面,效率是很難令人滿意的。從1994年實行分稅制到現(xiàn)在,財政收入持續(xù)20多年高速增長,但財政困難的局面一點沒有改變,公共服務、公共產(chǎn)品等仍然十分短缺,可見,稅收使用的效率是何等低下,“三公”經(jīng)費等非效率性支出對稅收使用的影響有多大,造成的客觀稅負有多重。
所以,如何提高稅收的使用效率,是必須在下一步財稅改革中高度重視并切實加以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
但是,從中國的實際情況來看,稅收效率的高低、稅負的輕重,遠不是稅收資金的分配和使用那么簡單。稅收政策的合理性和和各種非稅收行為的合法性,比稅收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更加重要。如果這些方面的問題不解決,縱然稅收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再合理,也無法使稅收的效率得到真正提高。
就非稅收行為的合法性而言,如果經(jīng)濟生活中存在大量的非稅收行為,特別是不合法的非稅收行為,那么,不僅企業(yè)和居民的負擔會大大加重,稅收政策的效率也會大打折扣。事實也是如此,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nèi),各種收費和基金等,曾經(jīng)與稅收并駕齊驅(qū),并成為影響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最大難題之一。雖然經(jīng)過清理,這方面的問題有所解決,企業(yè)和居民的負擔有所減輕。但是,問題并沒有根本解決,隱藏于稅收之外的各種收費、罰款、攤派以及吃拿卡要等,仍然是企業(yè)和居民不可忽視的負擔之一。同時,從2003年房地產(chǎn)市場放開起誕生的“土地財政”,又成為企業(yè)和居民新的負擔。特別是居民,因為政府行為直接造成的房價快速上漲,等于在客觀上加重了居民的負擔。所不同的是,它沒有以稅收、收費等方式出現(xiàn),而是以價格的面目出現(xiàn)。
如此一來,不能全面反映企業(yè)和居民負擔的稅收,又怎么可能作為衡量企業(yè)和居民稅負高低和輕重的主要指標呢?“人均稅負萬元”的實際參考價值又怎么可能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