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三位前省部級高官扎堆中國重汽獨立董事的消息,像一顆重磅炸彈刺激著公眾的神經。《公務員法》中有規(guī)定,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3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2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yè)務直接相關的企業(yè)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yè)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有輿論指出,如果從時間上較起真來,中國重汽的3位前高官獨立董事不符合此規(guī)定。 據(jù)相關統(tǒng)計顯示,早在2011年市值排名前50位的上市公司中,就有34位政府退休高官任獨立董事。隨著A股上市公司數(shù)量的增多,“退休高官獨董”這一群體也逐漸壯大。 A股市場引入獨立董事制度,本意是讓這些獨董發(fā)揮各自專業(yè)領域之所長,限制大股東和上市公司的各種不合規(guī)行為,更好地維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遺憾的是,獨立董事制度形成以來,目的與效果相違背。太多的獨立董事要么是上市公司所在地的高官,要么是明星學者、會計師、律師。這些獨立董事要么不“獨”,維護大股東和上市公司利益,甚至合謀搞利益輸送和內幕交易;要么不“懂”,一些退休高官對企業(yè)的財務、法律和運營根本不清不楚,無力監(jiān)督上市公司和大股東的行為。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最終成了“報春喜鵲”,報喜不報憂,成不了代表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愛挑毛病的啄木鳥”。 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認為,只要符合條件,不唯退休高官,誰都可以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但前提是必須合理合法,不能搞特殊化,更不能罔顧現(xiàn)有法律法規(guī)。上市公司熱衷于請退休高官做獨董,無非是看中退休高官強大的人脈資源和權力磁場,有了這些退休高官的庇護,上市公司可以更方便地拿條子、批項目、搞關系、玩貓膩。 既不“懂”又不“獨”的退休高官獨董在A股市場蔚然成風,只能是這個市場的悲哀,更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悲哀。退休高官獨董們動輒5萬至20萬的年薪,雖然是上市公司發(fā)給他們的,但實質上是股民給他們的。當擁有退休高官獨董的上市公司一輪又一輪地融資時,股民的心將再次滴血! 面對退休高官獨董風,公眾的最大吁請,就是希望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讓不合格的退休高官退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崗位,讓尸位素餐者不再和上市公司聯(lián)袂魚肉投資者。對于任職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退休高官,要進一步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比如財產公示、履職公示等,還廣大投資者一個清清白白的上市公司,一個清清白白的A股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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