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關“天然氣價格將大幅上漲”的傳聞,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近日辟謠稱,消息并不屬實,價格調整有嚴格程序規(guī)定,須舉行聽證會。筆者認為,理順天然氣等資源性產(chǎn)品價格有利于調整能源結構、推動節(jié)能減排和環(huán)境保護,勢在必行,但因其與人民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在實際工作中應穩(wěn)妥推進。 近年來,我國天然氣消費量每年都呈兩位數(shù)增長,在冬季用氣高峰期,很多城市常常出現(xiàn)“氣荒”。 我國天然氣價格水平偏低,沒有完全反映市場供求變化和資源稀缺程度,不利于天然氣合理使用。特別是近年來進口中亞天然氣價格更貴,卻按國產(chǎn)氣價格虧損銷售,形成了“價格倒掛”。理順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不僅必要而且相當迫切。 但在具體改革過程中,因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須小步快跑,穩(wěn)步推進。首先,應使價格更真實地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我國天然氣定價一直采用成本加成法,目前廣東、廣西已試行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價格掛鉤調整的機制。同時放開了頁巖氣、煤層氣、煤制氣等非常規(guī)天然氣的出廠價格,實行了市場調節(jié)。 其次,可研究制定階梯氣價政策,通過分開計價實現(xiàn)細分市場的差別定價,提高用氣效率,同時保障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用氣需求,引導天然氣合理消費。 在具體實施中,則可以考慮逐步推進。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曾表示,我國天然氣價格改革的最終目標是放開天然氣出廠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但由于國內天然氣用戶承受能力有限,完全理順天然氣價格還需要一個過程。 需要明確的一點是,漲價并不是天然氣等資源性產(chǎn)品價格改革的初衷,“逢改必漲”也不是價格改革的普遍規(guī)律,改革的目的是要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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