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提出,從今年開始,要逐步實現縣級以上政府公務接待經費公開。公開的形式要通俗,要讓老百姓看得懂,可以有效地監(jiān)督政府。這兩個要求看似簡單,但意義重大,標志著規(guī)范三公消費邁出實質性一步。 規(guī)范三公消費的法理首先在于“看得見”。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guī)范化,讓人民監(jiān)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政府運行需要一定成本,但這種成本支出如果呈現出隱蔽性、龐大性與浪費性,則顯然是不合理也不正當的。公開,讓支出的每一個細節(jié)、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查有所出、出有所依。對行政機關來說,這既是一種約束,也是一種保護,因為不公開所造成的民眾懷疑、公信力降低,會讓政府付出更高成本。 這些年來,我國政府綜合運用法律法規(guī)等制度手段,使三公消費在“看得見”方面卓有成效。2004年,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了“高效便民”的依法行政原則;2008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三公消費的公開提供了最基本的程序依據;2012年
10月施行的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第一次明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公開制度,定期公布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等機關運行經費的預算和決算情況”。可以說,讓三公消費“看得見”,在今天中國已經從理論走向行動,從觀念走向制度。 治理三公消費,不能止步于“看得見”,“看得懂”是接下來要實現的目標。實踐中,三公消費只是一個泛稱,很多地方演化出各種不同的具體名目,讓人一頭霧水。不少支出賬目在消費事由、消費標準、消費內容等方面比較模糊,有的地方只公布數字而不公布事由,也有的地方公布事由但未必公布了標準和依據,使得“看得見”的監(jiān)管效果大打折扣。 “看得懂”是為了管得住,如果關鍵信息不公布或模糊處理,容易讓腐敗蒙混過關,成為一種新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無法遏制其中可能的腐敗。過于模糊的信息表達和過于復雜的信息內容,都會給公眾了解真實情況增加了負擔,久而久之,容易產生制度疲倦,在不明就里中失去了解、監(jiān)督的興趣,不利于政府公信力的建設與提升。 從這樣的意義上講,“看得懂”是確保制度產生實效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各級政府必須學會規(guī)范化、科學化地公開三公消費信息,設計合理格式,明確具體內容。這不僅是一種技術要求,更是對人民負責的政治道德與責任倫理。 從“看得見”到“看得懂”,最終是為了“做得到”。“逐步實現縣級以上政府公務接待經費公開”就是一個切實的要求。選取“公務接待費公開”作為重點突破,不僅因為公務接待、迎來送往是一個突出問題,還因為這是一個有可能激活整個制度優(yōu)化的局部和細節(jié)。破題是解題的開始。由點及面,從一個方面的治理逐步而穩(wěn)妥地延伸到其他領域,既是治理三公消費的務實思路,也是整體改革設計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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