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繼續(xù)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會議在肯定了前期房地產市場調控取得積極成效的同時指出,我國正處于城鎮(zhèn)化快速發(fā)展時期,短期內熱點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緊張格局難以根本改變,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是房地產市場調控必須堅持的一項基本政策。會議確定了完善穩(wěn)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增加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房供給、加強市場監(jiān)管等多方面措施。 本次會議傳遞出的信息是,要“保持房價基本穩(wěn)定的原則”,“保持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連續(xù)性和穩(wěn)定性”,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強調要建立健全穩(wěn)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這表明,中央政府對保持房價基本穩(wěn)定的原則是一貫的、堅定的。如果房價過快上漲,調控力度和手段加碼都是題中應有之義。 數據顯示,2012年12月份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延續(xù)普漲格局。70個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價格環(huán)比上漲的有54個城市,持平的城市有8個,價格下降的城市只有8個;環(huán)比價格上漲的城市占比77.14%;整體漲幅比11月有所擴大,自四季度以來上漲城市呈持續(xù)增加趨勢。同比來看,70個大中城市中,價格下降的城市有26個(比11月份大幅減少15個城市);上漲的城市有40個(比11月大幅增加15個城市);持平的城市有4個。同比價格上漲的城市中,漲幅比11月份回落的城市僅1個,其余漲幅都不同程度擴大。如果將去年12月房價與2010年調控時的房價比較,房價漲幅更為擴大。 如果從待售面積指標來看,當前商品房和住宅的待售面積同比增速均處于相對高位,與2008年相當,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持續(xù)兩年多的樓市調控后,市場積累了大量延遲需求,這與2008年需求面根本不同。2012年下半年房地產銷售持續(xù)改善,導致住宅銷售面積和銷售額累計同比增速雙雙由負轉正。2012年底,住宅銷售面積和銷售額累計同比增速分別由上半年的-11.2%和-6.5%上升到2%和10.9%。房地產市場的景氣度回升帶動了房地產投資增速企穩(wěn)和房價持續(xù)反彈。 百城住宅價格指數自去年下半年以來環(huán)比持續(xù)上漲,今年1月份環(huán)比漲幅更是大幅上升1%。其中一線城市1月份環(huán)比、同比分別上漲2.23%和4.56%,漲幅比上月分別擴大約1.4和2.4個百分點;二線城市環(huán)比、同比分別上漲0.42%和1.02%,環(huán)比漲幅有所收窄;三線城市環(huán)比、同比分別上漲0.09%和下跌2.86%,房價呈基本穩(wěn)定態(tài)勢。 經過數年調控下的等待,在房價調整遠達不到需求者預期的情況下,大量被延遲的剛性需求開始持續(xù)爆發(fā),導致樓市出現價量齊升的局面。在北京等熱點城市,1月份甚至又出現排隊購房的景象。 “新國五條”的出臺,一方面反映了中央政府對房地產調控的重視,也反映出持續(xù)近三年的樓市調控仍未達到預期,房地產市場運行和監(jiān)管機制仍待健全,引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fā)展的長效機制尚未建立。 理論而言,樓市調控具體路徑不外乎供需管理,同時還需輔以市場監(jiān)管和權力問責。在供給遠不能滿足各類需求的前提下,需求管理就成為樓市調控的主要工具。本次會議也再次強調,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是房地產市場調控必須堅持的一項基本政策。 這次常務會提出要“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房產稅試點自2011年初在上海、重慶啟動以來,效應初顯但并非房價“殺手锏”,因此也就無法取代抑制投機投資的限購政策。上海房產稅征收主要針對新購房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稅率為0.4%、0.6%兩檔;重慶則偏重對存量、增量獨棟別墅以及新購高檔商品房征收,稅率為0.5%-1.2%。某種程度上這更像是二次分配環(huán)節(jié)的收入調節(jié)過程,而不是抑制投機投資需求、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樓市調控措施。此外,由于個人住房信息系統(tǒng)建設仍未完善,局部征收房產稅對抑制投機投資需求效果更大打折扣。當前試點地區(qū)的個人住房房產稅覆蓋面和征收規(guī)模都非常有限。 長期來看,開征房產稅合理引導住房需求是大勢所趨,但房產稅的推出將是一個漸進過程,雖對購房預期作用較大,但短期內難以承擔樓市調控的重任。因此,房地產調控具有長期性,以執(zhí)行相對便捷、見效相對迅速的限購限貸政策為主導,仍是中國樓市調控的顯著特點。在可供替代的經濟調控(房產稅)手段推行之前,行政性調控不可避免,限購限貸仍是當前樓市調控的主要政策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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