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零時,隨著各高速公路收費欄桿的緩緩落下,首個春節(jié)小客車免費通行政策告一段落。繼去年中秋國慶后,這一政策通過了第二次大考。
據(jù)報道,今年春節(jié)長假期間,全國收費公路(海南、西藏除外),累計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通行費39.32億元,其中高速公路(海南、西藏除外)免收38.13億元。
如何看待這一免費成績單?有人認為這是合理的惠民政策,也有人擔心這筆錢最終由誰來支付?如果說,不發(fā)卡抬桿放行等改進措施,有效紓解了“高速變龜速”的焦慮;那么對免費成績單的考量,則面臨著民意與法律的雙重檢驗。
盡管有“超級堵車”的尷尬,“綠色出行”的反思,經濟規(guī)律的質疑,甚至法律依據(jù)的詰問,高速免費依然贏得了公眾激賞。
一個“免”字,之所以能切中大多數(shù)人的要害,原因就在于,人們平時忍受了太多高速收費的“貴”與“亂”。無論是一些地方高速公路的超期收費,還是高速收費的流向不透明,抑或是“道路通車,廳長落馬”等腐敗現(xiàn)象,無不增加著人們對收費的抵觸情緒。
因此,在“印鈔機”、“提款機”、“搖錢樹”等抱怨聲中,在高速公路收費改革依然久推難動之時,高速公路節(jié)假日免費政策,就成為許多人心目中的“矯正正義”,也成為人們寄望改革的一個突破口。應該說,在高速收費存在諸多問題的背景下,公眾對“免費”歡呼有著充分的“現(xiàn)實邏輯”。
或許正是看到了這種民意,在高速公路全部免費尚不現(xiàn)實的條件下,選擇節(jié)假日免費,就成為回應民意的穩(wěn)妥選擇。自節(jié)假日高速免費政策推行之后,從不發(fā)卡抬桿放行,到合理設置專用免費通道,再到及時通報路況信息,免費政策的實施不斷成熟,政府和公眾也逐漸習以為常。
然而,在公眾拍手稱快后,政府又該如何立足當下、思之長遠,承載起公眾更多期待,促進高速公路健康發(fā)展?
對高速公路免費通行,一個形象說法是“讓利于民”。而“利”從哪里來?“民”的范圍有多大?則較少有人深究。
高速免費對象是“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如果說“讓利于民”,讓的也只是開小型客車的人。去年中秋國慶免收65.4億元、今年春節(jié)免收39.32億元,這些錢的受益者是明確的,但這筆錢最終由誰來掏,許多人并不清楚。
我國的收費公路,可以分為政府收費還貸公路和經營性公路。從道理上來講,無論是哪種公路免費,最終都應該由公共財政埋單。否則,對于經營性公路來說,就有“政府請客、企業(yè)埋單”的嫌疑。如果全部由政府埋單,則意味著拿全體納稅人的錢補貼駕車者。有人因此質疑:這個群體,是否應當成為優(yōu)先補貼的對象?
也許有人會說,國外許多高速公路都是免費的。表面看,確實如此。但無論投資建設,還是管理維護,都不可能不花錢。這筆錢從何而來?要么是直接的收費,要么是間接的收稅。比如美國的汽油稅,就是高速公路資金的重要來源。總之還是那句話,羊毛出在羊身上。
從1988年的零公里,到如今的總里程世界第一,如果沒有當初的“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模式,中國高速公路不可能跨越發(fā)展。時至今日,無論從履行合同的法律角度,還是高速公路發(fā)展的現(xiàn)實需求,完全免費都是不現(xiàn)實的。
2009年,日本曾試圖推行高速公路免費化,但民意調查顯示,有2/3的人反對免費政策。反對者的一個重要理由是:不公平。對企業(yè)不公平,對個人也不公平。納稅的是全體國民,但高速公路免費化以后,受益的不是全體國民。
“誰使用,誰付費”,這是基本常識,也符合公正原則。真正值得反思的是,為何在我國,這一常識總被人們有意無意忽視,為何免費政策的出臺,總能贏得一片叫好之聲?
正如有人所言,假若平時高速收費更合理、更規(guī)范、更惠民,節(jié)假日免費斷不會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就此而言,高速公路收費與否不是關鍵,如何收費也不是關鍵,關鍵問題在于,收費是否依法依規(guī),是否公平合理。
在這個意義上,只有看到“免費訴求”背后的“高收費、亂收費質疑”,只有沿著法治軌道和市場邏輯,我們才能真正讀懂民意,科學推進改革,使我們的改革既順應公眾需求,又體現(xiàn)社會公平正義;既勇于突破創(chuàng)新,又符合市場經濟規(guī)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