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記者調查,中央發(fā)出厲行節(jié)約的號召之后,公務吃喝之風得到遏制,一些酒店上座率明顯下滑,但是一些地方卻將宴請悄然轉到了內部餐廳,知情人透露,有些單位的內部餐廳裝修之精、標準之高堪比五星級飯店。 公款吃喝的危害人盡皆知。盡管中央三令五申,各地治理行動不斷推陳出新,但從現(xiàn)實情況看,整治效果離公眾期待仍有不小差距。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在貫徹執(zhí)行中央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很顯然,公款吃喝由高檔酒店宴請“潛伏”到內部豪華餐廳,與“三個決不允許”的要求背道而馳。對此舉決不可姑息遷就,必須抬頭就打,否則,就會演變成一股公款吃喝的“潛伏”風:“四菜一湯”數(shù)量對了,卻變成了大盤套小盤;進的是普通餐廳,吃的卻是山珍海味;拿來的是飲料瓶,里面裝的卻是高檔酒;白天是自助餐,夜晚卻送上美味宵夜…… 說到底,公款吃喝之所以會“潛伏”,還是因為見不得陽光。只要把一切公務接待活動都置于公眾的監(jiān)督下,相信再怎樣“潛伏”也會被挖出來。公務接待本身,涉及作為決策者和執(zhí)行者的公務人員的消費行為,是“自己為自己怎樣花公家的錢立規(guī)矩”,是典型的包含潛在“利益沖突”的問題。因此,必須建立健全財務支配和使用的預算、審批、審計和約束機制,一環(huán)扣一環(huán),讓公務接待中“潛伏”的開支無處藏身,從制度上杜絕公款吃喝。 僅僅有制度上的健全完善還不夠,還要把鐵的紀律變?yōu)閷嶋H的執(zhí)行力。一方面,要加大違法違紀者的心理壓力。公款接待消費的是公共資源,只是由代表公共利益的某個部門運作而已,應該是一筆明白賬。接待雙方都有責任、有義務對自己所占有的那份公共利益予以確認。所以說,實行實名接待、公開接待費用,不僅合情合理,更能增加社會輿論壓力,使一些人不敢變著法子搞“潛伏”。 另一方面,要提高違法違紀者的法律成本。有法律專家認為,界定公款吃喝的“罪與非罪”是核心問題,要讓懲治包括公款吃喝在內的各種揮霍浪費行為有法可依。試想,如果有人因為公務接待大吃大喝而丟了“烏紗帽”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公款吃喝之風也會漸漸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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