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出租車不能隨外地‘的哥’們回老家過年了。”日前,廣州市交委副主任頡亞林向記者證實,一年一度的春運即將來臨,為了保安全、保暢通、保穩(wěn)定、保和諧,要求凡廣州市籍的營運出租車,承包司機春節(jié)期間一律不得擅自駕駛自己承包的營運出租車回鄉(xiāng),否則注銷承包合同。(1月21日《人民日報》) 此消息一出,立馬在廣州的哥的姐間引發(fā)了不小的“情緒反彈”,出租車司機紛紛質疑這樣的規(guī)定太缺乏人性化,讓人心寒。但是站在政府主管部門的角度看,他們覺得這么做有充足的理由,而且此舉的最終目的也是為了廣大市民的利益著想。客觀而言,當?shù)乜瓦\管理部門的這一規(guī)定,確實并非是為了“部門利益”,而是為了避免春節(jié)期間廣大市民打車難,難打車。 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當客運管理部門單方面要求出租車司機不能開車回家過年,希望通過此舉盡量“挽留”更多出租車司機留在廣州的時候,只是一味地強調他們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應該履行的職業(yè)義務,卻忽略了他們的個人利益和情感訴求。正如一位外地出租車司機所說的那樣,辛苦奔波一年,為的就是能回老家過個好年,結果現(xiàn)在要不就不回了,要回就得加入洶涌的春運大軍,去搶購火車票、飛機票。 這顯然已經(jīng)不是人性化不人性化的問題,而是過于強調集體的利益和責任,卻忽視了個體的利益與感受,激起出租車司機的質疑和不滿,也是很自然的事情。難道除了以行政權力和強制手段讓出租車司機留下過年之外,就沒有更好的辦法解決問題了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實際上,解決問題的關鍵,就在于在維護春節(jié)期間廣大市民搭乘出租車的需要和廣大出租車司機的利益之間達成一種平衡,在政策的剛性和傳統(tǒng)習俗之間找到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點,平衡出租車司機、企業(yè)和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 很顯然,這是一個很考驗管理部門工作經(jīng)驗和智慧的事情,但也并非完全無計可施。比如能不能把這種一刀切的管理模式變得更加靈活一點,人性化一點?具體說來,可以借鑒“單雙號限行”的辦法,今年允許一部分司機開車回家過年,明年讓另一部分司機開車回家過年,在滿足出租司機回家意愿和市民打車需要之間尋找一種平衡。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更“高明”的辦法,那就是以市場的手段代替這種行政的手段,引導司機主動留下來。比如由運管部門和出租車公司主動免除春節(jié)期間的出租車“份子錢”,為的哥的姐創(chuàng)造更大的利潤空間,那么必然會有很多司機為了多賺錢而主動留下來。這樣豈不是比用行政命令強迫他們留下來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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