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反對給公務員漲工資,一個說法公務員有很多灰色的收入,但如果你不給他漲工資,他沒有辦法生存,你就逼著他獲得灰色收入。”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弗雷德曼講學教授副院長經濟系主任白重恩11月29日在《財經》年會2013“議題一:挑戰(zhàn)與改革突破口”中做上述表示。(11月29日財經網) “給公務員漲工資,可以減少他們搞灰色收入”,這種論調與我們常說的“高薪養(yǎng)廉”極為相似。客觀上講,白重恩的話有一定道理。和新加坡、香港等很多發(fā)達地區(qū)相比,中國公務員的薪酬水平確實不高。再說,高薪養(yǎng)廉之“養(yǎng)”,并非“保證”、“確保”,好比養(yǎng)病,只是調養(yǎng)、休養(yǎng),而非治病本身。換而言之,高薪只是廉政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與主要條件理論上講,官員每月拿1000元錢與拿10000元,二者的腐敗“沖動”肯定是不一樣的;只要我們承認正常收入的相對較低是導致官員心理不平衡并進而腐化墮落的一個原因,就該承認適當提高公務員的收入水平,會有助于他們撈灰色收入。 當然,認可“高薪養(yǎng)廉”的積極作用,并不代表筆者就支持推行“高薪養(yǎng)廉”。在我看來,給公務員漲工資有幾個重要前提:首先,必須證明公務員搞灰色收入確是因為工資太低。長期以來,部分公務員是吃著碗里看著鍋里,“紅頂商人”并不少見,他們根本不在乎工資,看重的是權力隱射下的其他受益。若我們有效制衡權力,“漲工資”顯然不是給這部分人雪中送炭,而是錦上添花。這實際上引申出了一個問題:即究竟高的薪水才可以讓公務員老老實實為人民服務呢? 常說,人的欲望是無窮的。從很多腐敗貪官來看,他們往往都是利令智昏,欲壑難填,只要有撈錢的可能,他都是“不撈白不撈”有一部分公務員,已經戴名表、開名車、住別墅,他們照樣不安心做公務員,仍然大撈灰色收入;這說明,老灰色收入并非全都是薪水低所致有些公務員習慣了觥籌交錯、饕餮大餐、燈紅酒綠的高消費生活,對于這樣的公務員,即便工資漲到香港官員的水平,他們仍然會向往新加坡官員的生活水準。說白了,如果部分公務員只想著升官發(fā)財,而不踏踏實實做事,即便給他們開再高的薪水,他們總會嫌工資低。 其次,必須證明公務員的收入確實太低。很明顯,中國公務員的薪水究竟有多低只能是基于中國具體國情,而非跟發(fā)達地區(qū)相比,亦非跟中國老板、老總甚至技術工人相比,只有證明公務員的收入確實處于整個社會的較低層時,“工資低”才能令人信服。總不能說因為公務員跟中國的富有階層相比收入很低就該漲工資吧?如此一來,讓清潔工、農民工等底層民眾如何著想呢?畢竟,中國公務員是人民公仆,這一職業(yè)特性決定了公務員當做到后天下富而富。實現這一點,官員財產公示無疑是無法繞開的一環(huán)。 再次,公務員漲工資必須把握幅度,即讓人民養(yǎng)得起,這里面又有兩個前置條件:一是國家財政允許,有較為雄厚的經濟基礎;二是被養(yǎng)的官員相對要少,只有在精“兵”簡政的背景下,才不會讓民眾產生“養(yǎng)了不少閑人”的想法。 最后就是要加大反腐力度。畢竟,一個國家的廉政程度與反腐力度是成正比的,如果只注重給公務員漲工資給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所帶來的正面效應,而忽視反腐力度、反腐制度不足給“灰色收入”創(chuàng)造的巨大空間,即便是給公務員再高的薪水,恐怕也無法剔除“灰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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