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記者身邊的一些投資者對純B股公司停牌公告的態(tài)度發(fā)生了這樣一種變化:從最開始的慎重關(guān)注,到后來不再上心,以至于如今對可有可無的停牌進展公告已司空見慣,絲毫不再懷有期待。 怎能不讓人心生怨恨?當眼看手頭B股的停牌時間已經(jīng)長到讓你幾乎不再愿意想起它的時候,單從交易角度而言,這同退市又有什么分別?而更具嘲諷意味的是,這些B股停牌的幌子恰恰是為了避免退市。 雖然以往也有長時間停牌案例,但如此集體長時間停牌還是較罕見的——ST雷伊B因“重大事項”于7月31日停牌,建摩B因同樣原因于8月1日停牌,ST南江B因重組于7月25日停牌,其停牌時間至今都已超過了三個月。 按照規(guī)定,上市公司連續(xù)停牌籌劃重大資產(chǎn)重組的時間理論上不超過30天。但是,當一家家公司紛紛以“重大事項”為由曠日持久地停牌,或者無預(yù)期地延期復(fù)牌的做法,在資本市場上早已運作得熟稔且未曾因此受到懲處時,投資者又能指望什么?更何況如今這些B股公司面臨的情況實為特殊,更顯得這些純B股公司的長時間停牌是那么的順理成章,那么的大言不慚,那么的心安理得。于是,“法不責眾”也好,事發(fā)“無先例”也罷,或許,當?shù)谝患颐媾R退市壓力的純B股公司閩燦坤的縮股方案沒有“OK”之前,這些純B股公司的停牌公告還將如此周而復(fù)始。 之所以要遵循重大事項停牌制度,為的是防止因為信息不對稱可能出現(xiàn)的股價異動,以維護資本市場的公平正義,是為了讓每個投資者在交易中盡可能地實現(xiàn)平等公正。然而,當這種停牌制度被濫用致使投資者最基本的交易權(quán)利被長時間剝奪的時候,其交易的平等公正等又從何談起?投資者的尊嚴又何在? 在B股市場上,尤其是純B股公司,其交易固然可謂不活躍,瀕臨退市危機亦非一朝一夕,但“重大事項”并不能夠成為長時間停牌的借口,并不能夠因為投資者不常使用交易權(quán)就等同于其不再需要交易權(quán)。更何況,愈是退市危機時刻,愈是需要給予投資者充分交易權(quán)及時間以做出反映其自由意志的選擇。退市新政發(fā)布后,多少ST公司股東都可“用腳投票”,緣何上述B股公司的股東卻只能在B股退市危機爆發(fā)后突然地接受停牌,并長時間地隱忍這種變相剝奪交易權(quán)的做法? 退一步而言,當你需要讓投資者出讓、且是長期出讓最為基本的股票交易權(quán)利的時候,你如何能最大限度地證明這種讓渡的公平合理所在?靠寥寥數(shù)語的公告模板?靠每周例行公事的進展公告?還是靠那些等同于“無可奉告”的官方回應(yīng)?投資者需要的,并不僅僅是復(fù)牌時公司能夠給出一份有利于公司股東的方案,更是在整個停牌過程中的程序正義,甚至后者比前者更能充分體現(xiàn)一家公司對股東、對規(guī)則、對市場的尊重程度,更能建立起投資者與公司之間的信賴。 在資本市場上,當為了所謂的公平而剝奪交易權(quán)太久的時候,反而會失去應(yīng)有的公平和價值。 而這些并不是僅僅對純B股公司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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