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稱,目前有關(guān)部門正在研究差異化征收紅利稅,本欄認為,差異化征收對于A股是重大利好,但如果能夠徹底免征,將會更加鼓舞人心。 本欄曾在9月10日《應該差異化收取紅利稅》文中提到,應向中小投資者根據(jù)持股時間免征紅利稅,以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股票。日前管理層果真研究按照持股時間設(shè)置紅利稅減免方案,暫定持股滿1個月不滿1年的按照現(xiàn)行10%稅率征收,持股滿1年的按照更優(yōu)惠的稅率征收,持股不滿1個月的不享受紅利稅減免,按照20%的稅率征收。 這種征收紅利稅的方法有兩大好處,一是鼓勵投資者長期持股,不頻繁交易,以收取上市公司紅利為盈利方法;二是對長期套牢不進行交易的投資者在上市公司現(xiàn)金分紅時減少稅收負擔。不過管理層此次制定的差異化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如對于持股不足1個月的投資者事實上增加了稅負負擔,與本欄建議的減免稅賦有所出入。這一變化將會對上市公司分紅除權(quán)前的走勢產(chǎn)生較大影響。 假如股價3.8元的工商銀行推出每股分紅0.3元,除權(quán)后的價格應該是3.5元,但如果投資者在除權(quán)前買入將需要支付每股0.06元的紅利稅,而在1個月內(nèi)買入股票的投資者又因為想躲避紅利稅而努力賣出持股,此時工商銀行的股價就會出現(xiàn)從3.8元向3.74元下跌的趨勢,結(jié)果導致工商銀行股價出現(xiàn)異動。 本欄認為,差異化收取紅利稅,應該在現(xiàn)行標準上對一部分投資者減免稅,而非對一部分投資者增稅,根據(jù)A股市場的投資者交易狀況,持股在1個月之內(nèi)的投資者遠遠要多于持股1年以上的投資者。如果對持股1年以上的投資者減稅同時對持股不滿1個月的投資者增稅,那么事實上投資者的紅利稅負擔不僅沒有減輕,反而還有所加重,這對于扶持股市長期向上,鼓勵上市公司多進行現(xiàn)金分紅,具有不利的影響。 其實,如果管理層能夠再下更大的決心,干脆暫免征收上市公司紅利稅,讓投資者可以享受完全免稅的現(xiàn)金紅利,那么投資者將會更愿意促成上市公司現(xiàn)金分紅,這對于投資者長期持股將有更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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