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fā)改委日前宣布自3月20日零時起,國內汽、柴油最高零售限價上調600元/噸。 此次油價調整符合市場預期,但上調幅度之高頗為罕見。從原因分析,一方面是因為目前通脹壓力減緩為本次調整間接提供了條件,但更多的原因則在于,迅速縮小國際國內價差,有利于為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提供條件。 現(xiàn)行成品油定價機制從2009年5月開始正式實施。該機制的核心為,我國成品油價格實行與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有控制地間接接軌”,以一定時期內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的平均水平為基礎。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xù)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汽、柴油價格。這一機制實施兩年半以來,飽受市場詬病。原因很簡單,盡管相關部門一再否認,但由于現(xiàn)行機制運行的復雜性和隱秘性,在客觀上造成了國內油價“漲快跌慢”的事實。譬如,簡單從技術分析,假定當前國際原油價格是100美元/桶,當價格連續(xù)上漲4美元時,漲幅達到4%,即可調價。但當油價從104美元回落至100美元,跌幅卻僅有3.85%,不符合下調條件。而在真實運行中,現(xiàn)行的機制則更加復雜。譬如,國內成品油到底參考哪三地的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三地各自權重又是多少,連續(xù)22個工作日到底該如何計算?在國際原油參考對象上,多數(shù)研究機構默認為布倫特、迪拜和辛塔,而不包括美國西德克薩斯輕質原油(WTI),因為其屬于北美區(qū)域,并不是中國的主要進口對象。但在過去兩年間,發(fā)改委在解釋為何要上調油價時,卻常常以WTI價格走勢為依據(jù)來說明調價的必要性。 伴隨著油價的一路高漲,國內對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的呼聲也日益升高。據(jù)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觀察,未來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可能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縮短22個工作日的調價周期,明確國家原油參考對象,縮小漲幅等。如此,可以增加成品油定價機制的透明度和靈活性,有利于防止投機炒作。這只是技術上的調整,對于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而言,可能還需要考慮更多的因素。首先,就是要解決舊機制導致的“漲快跌慢”問題。因此,如果在國際原油處于一個上升通道時,推出改革方案,即使新機制科學合理,但效果上可能會依然給公眾造成一個跟漲不跟跌的印象。因此,一個比較合理的方案就是,首先縮小國際國內價差,達到有限接軌;然后在國際油價穩(wěn)定或者處于一個下降通道時,順勢推出。從本次調價的幅度來看,推出新的機制基本上已經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此外,理順成品油等生產要素價格關系,對于當前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也至關重要。此次調整,也間接表明了政府在盡快理順資源能源價格改革方面的決心。不過,在目前油價高企的背景下,如果簡單就油價而進行改革,可能會對社會經濟運行造成巨大負擔,因此,推進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可能還需要政府在削減消費稅等方面進行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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