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南省知識產(chǎn)權局獲悉,經(jīng)過兩年的維權訴訟,“二月河”商標注冊糾紛維權案近日以二月河維權完勝告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裁定不予核準注冊“二月河”。這成為河南省知識產(chǎn)權保護協(xié)會成立以來的維權第一案。 二月河原名凌解放,是國家一級作家。他創(chuàng)作了清代“帝王系列”歷史小說《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等,引起廣泛反響。然而,隨著作品的走紅,“二月河”本人的名字也成為了一些人商標搶注的對象。 河南先風商標事務所總經(jīng)理王樂天告訴記者,2009年11月底的一天,他上班時意外發(fā)現(xiàn),平頂山兩名市民分別在43類(餐飲、酒店)注冊了“二月河ERYUEHE”“二月河開凌解放”兩枚商標,授權公告期分別是2009年11月6日和2010年1月20日。 據(jù)介紹,按照《商標法》規(guī)定,公告期內(nèi),任何與此商標有關聯(lián)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提出異議,只要理由充分,該商標就不能得到授權。但3個月公告期內(nèi),如果無人提出異議或理由不充分,商標一旦被授權,商標注冊人可以自己使用或者轉(zhuǎn)讓給他人。 二月河得知名字遭搶注后,便委托河南省知識產(chǎn)權保護協(xié)會、河南先風商標事務所,通過商標異議等后續(xù)程序來撤銷此商標,維護自己的姓名權。同時還委托河南先風商標事務所對“二月河”進行長期商標監(jiān)控和預警,未經(jīng)本人許可授權,堅決不讓‘二月河’商標在任何一個類別商品或者服務領域注冊成功。 經(jīng)過兩年的維權訴訟,“二月河”商標注冊糾紛維權案,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裁定不予核準平頂山市民奎光榮等注冊“二月河”商標。至此,二月河商標維權案完勝告終。 3月2日,記者電話采訪了正在準備參加全國“兩會”的二月河,他表示作家不是一個掙錢的機器,在任何情況下他都不會賣自己的名字,更不會用名字去開發(fā)商標。 二月河認為,拿自己的名字去做生意,不僅對他個人是一種傷害,同時對讀者也是一種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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