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下半年至今,湖北商人倪鴻軍實名舉報福建商人林孫如和本地承包商用土方替代碎石,致使?jié)h宜高鐵3.3公里路基中至少有9萬方碎石層被土方代替。其間,鐵道部副部長盧春房曾批示嚴查,最終的調查結論卻是“合格”。(3月1日《時代周報》) 路基質量可謂鐵路安全基礎中的基礎,土方大量替代碎石,遇到雨澇很容易軟化坍塌,這很顯然會給鐵路安全帶來重大隱患。可是對于倪鴻軍的舉報,相關方面的處理卻顯得輕描淡寫,鐵道部只是要求嚴查,并未親自介入,最終調查的層級很低,完全由業(yè)主方滬漢蓉鐵路湖北公司組織,這樣的調查從一開始就難以樹立公信。 至于調查的結果,更是漏洞百出:本該回避的施工方葛洲壩項目部卻全程參與,舉報人未能到現(xiàn)場指證,檢測標本的“取樣”方位涉嫌暗箱操作,倪鴻軍舉報另一標段的路基沉降移位問題卻被忽視……難怪業(yè)內人士會質疑最終的調查結果。 對于漢宜高鐵路基“質量門”,如此草草處理顯然難以服眾。高鐵質量公眾安全和國家利益,怎能連起碼的規(guī)范程序都付之闕如?武漢鐵路局一高管透露,漢宜高鐵移交給路局的最后驗收還未完成,“不排除還會對舉報的問題標段進行復查”。而“復查”程序何時啟動,鐵路部門應有一個正式表態(tài)。 應看到的是,漢宜高鐵“質量門”被草草處理,直接原因雖然相關單位企圖掩飾問題,但在根本上,這暴露出高鐵安全隱患的調查程序的弊端。 眼下,各類鐵路工程質量的問題時而被曝出,但這些問題的處理,往往不過是內部的自查自糾,由鐵路部門或其下屬單位主導,外界根本無從置喙。有些質量問題,相關的調查結論說是“合格”,但具體調查過程卻不為人知,有些質量問題被證實,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卻一筆帶過。 鐵路工程質量問題事關公共安全,所以這種內部自查的模式很不合理。人們看到,“7·23”溫州動車事故的調查,并非鐵路部門自身主導,而是安監(jiān)部門牽頭,調查報告最終公開接受公眾監(jiān)督,這樣的模式能不能推廣到所有鐵路安全問題的調查中呢?當然根據(jù)常理,一些工程質量出了問題往往涉嫌腐敗犯罪,因此,也應該啟動司法程序對一些問題公建項目展開調查。 改革鐵路安全隱患的調查體制,杜絕任何一條鐵路帶病運行,如此,公眾才能對鐵路安全真正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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