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不少市民反映,走進超市商店,貨架上櫥窗里的商品包裝外觀是越來越華貴,體積也越來越大,如現(xiàn)在很多大米都用鋁合金罐子包裝出售,包裝成本超過了大米成本;幾支人參蟲草杜仲用精貴木盒包裝,包裝體積甚至達到了內在物的十倍多;一個電子產(chǎn)品用貴金屬盒包裝,里外三層,包裝物的重量超過了內在物的重量。商品生產(chǎn)企業(yè)和流通環(huán)節(jié)就是這樣通過過度包裝抬高“身價”,以滿足社會上一部分人的“送禮文化”和奢侈需求,這一現(xiàn)象近年來不僅沒有得到遏制,而且越演越烈,引起很多市民反感。市民通過人大代表提出議案,希望人大通過立法限制“過度包裝”問題。 過度包裝帶來的附加消費最終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讓消費者埋單。現(xiàn)在連日用品都因過度包裝而“身價”倍增,使市民成為過度包裝的隱性受害者。更令人擔憂的是,這已經(jīng)產(chǎn)生了沉重的社會負擔。去年,市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在審議“城市垃圾處理”專項監(jiān)督中發(fā)現(xiàn),由于過度包裝,不僅造成了巨大社會資源的浪費,而且大大增加了源頭垃圾的處理量,相當數(shù)量的包裝廢物根本無法回收利用,使城市垃圾減量化、再利用任務愈加艱巨。一位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尖銳指出,過度包裝不是社會的進步,而是愚昧的表現(xiàn)。 限制過度包裝有利于資源節(jié)約,減少環(huán)境污染;有利于遏制商品價格虛高,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利于規(guī)范市場秩序,反對惡性競爭;有利于在市民中倡導勤儉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之風;有利于減少腐敗,消除公款消費中的奢侈行為。一旦地方人大對其立法,對在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后,探索地方立法新空間很有意義。去年底,市人大常委會召開過一次關于限制過度包裝立法調研座談會,讓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會診獻策”,還邀請了多家媒體記者參與報道,將立法項目的確立置于“陽光”之下,讓公眾參與地方立法,回應社會需求。 據(jù)悉,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這部法規(guī)已正式列入今年市人大立法項目,并將于下半年提交常委會會議初審。盡管在立法過程中還會碰到許多問題和障礙,比如立法的范圍、標準、地域、罰則、操作等等。但立法工作者都有一個共識,對于這部創(chuàng)制性法規(guī),關鍵是要立管用的那么“幾條”,不做擺式,不圖大而全,而是真正要把社會需求和立法原則吻合在一起。正如劉云耕主任說的,立法同樣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用智慧、魅力、韌勁去攻克立法難題,通過立法讓一些模糊概念清晰化,柔性的手段剛性化。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上海作為國際大都市,在社會管理方面,地方立法一定要體現(xiàn)攻艱克難的精神,為“創(chuàng)新驅動,轉型發(fā)展”保駕護航,通過立“規(guī)矩”遏制過度包裝的頑癥,倡導綠色包裝,還一個文明綠色清潔的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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