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達澳銀基金知會多家投行,暫停參與新股詢價和網下配售,也不再安排接待新股發(fā)行路演和推介活動。這是繼華寶興業(yè)之后,又一家宣布暫停參與新股詢價的基金公司。
在目前股市低迷、新股上市紛紛破發(fā)的情況下,華寶興業(yè)基金、信達澳銀基金相繼宣布暫停參與新股詢價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此舉既可以歸避打新風險,也順應了投資者希望暫停新股發(fā)行的呼聲。
當然,新股發(fā)行不會因為華寶興業(yè)基金、信達澳銀基金相繼退出參與新股詢價而中止。除非所有的基金都宣布暫不參與新股詢價。但這是不可能的事情。畢竟基金公司參與新股詢價,這其中涉及到太多的利益關系。既涉及到基金公司大股東(尤其是券商股東)的利益,也波及到基金公司自身的利益,甚至還波及到基金經理的個人利益。面對方方面面的利益關系,基金公司是很難輕易對新股詢價說“不”的。
不過,大多數基金公司(尤其是一些大的基金公司)不敢對新股詢價說“不”,并不意味著就沒有辦法讓基金公司從新股詢價中退出來。比如,取消網下詢價發(fā)行,基金公司就不再有用武之地了。當然,取消網下詢價發(fā)行的目的不是為了讓基金公司退出網下詢價,而是為了完善新股發(fā)行制度的需要。
之所以要取消網下詢價發(fā)行,其理由是很充分的。之一,事實已充分證明,詢價機構的定價能力是非常低下的,甚至遠遠不如一些成熟的個人投資者,不能再放任這些水平低劣的詢價機構來確定發(fā)行價格,危害廣大投資者。之二,網下詢價已經墮落成為一種交易,一種價格操縱,完全失去了詢價的意義。之三,由少數詢價機構來確定發(fā)行價格,完全剝奪了廣大投資者的定價權力,這本身也沒有體現出市場化定價的原則。所以,對于網下詢價有必要予以取消。
而在取消了網下詢價發(fā)行之后,所有新股份額全部上網,實行競價發(fā)行。將發(fā)行人可以接受的最低價作為競價下限,把二級市場股票平均市盈率水平所對應的發(fā)行價作為競價的上限,在此區(qū)間由投資者競價申購。投資者的申購數量為個人投資者1000股(或500股);機構投資者申購數量為10000股(或5000股)。在此基礎上按申報價格的高低進行配售。其有效配售的最低價即為新股發(fā)行價格,投資者競價多繳納的資金全部劃撥給投資者保護基金。這種網上競價發(fā)行的方式,不僅消除了網下詢價的弊端,而且尊重了所有投資者參與定價的權力,真正體現了市場化定價的原則。此舉較之于少數基金公司宣布暫停參與新股詢價要有意義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