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盡快采取措施,掌握大筆科研經(jīng)費的教授群體可能淪為新的腐敗高發(fā)人群。”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檢察院一位檢察官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發(fā)出警示。 近年來,全國各地的大學腐敗案件頻繁曝光。腐敗的根本原因,在于高校行政化趨勢增強,以及與此相伴的高校中的權力過分集中。 有人提出,從源頭治理高校腐敗問題,需要將反腐倡廉納入高校改革的全過程,以科研和教學為本,逐步“去官化”、“去行政化”,建設崇尚科研與求實的教育生態(tài)。要專家治校,建立由教授組成的專家委員會,取消高校行政化,把行政和學術分開,由學術權威決定教師的工資級別、職能,而不是由行政干部來決定。對此,筆者深以為然。但是,教授們在科研經(jīng)費支配上不乏混亂現(xiàn)象,一些課題經(jīng)費直接變成了個人收入,問題發(fā)展到極致演變?yōu)椤案F教授VS富教授”的討論。 筆者認為問題不在于教授的窮富,而是窮富的原因,富教授致富路徑值得深究。基于此,科研經(jīng)費腐敗鏈是否會成為教授治校的反面教材?這一質(zhì)問正當其時。 由此,竊以為,教授治校可能只能是一個美好的愿景。當今天下,利來利往,是一個解構英雄的時代,誰也不能自稱什么大師。尤其是某些學者教授屢屢放出奇談怪論,甚是驚世駭俗。現(xiàn)在又爆出科研經(jīng)費腐敗利益鏈的新聞,雖然有炒冷飯的嫌疑,但也不缺乏警示意義。所以,不能指望出現(xiàn)所謂年高德劭的權威,建立教授委員會也不是上上之選。有人的地方就有交易產(chǎn)生,有人的地方就有無盡的欲望,唯一能夠束縛欲望的只有制度。 建立健全金融實名制和家庭財產(chǎn)申報制度才是題中之意。當前,這項制度不能一下子在全國展開,只是在某些地方試點,但不妨在高校中也要一試。效果如何,立等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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