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日持久的全球氣候談判圖景在二十年前就拉開了宏大的序幕,但每輪談判的結果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全球氣候治理框架也是一拖再拖,人們根本無法預期何時才能關閉這一談判的大門。其中的緣由和動因,除了“全球氣候”具有公共產品這一經濟屬性之外,重要的還在于其背后的全球政治權力格局也不可避免地注定了談判的失敗。也就是說,德班的全球氣候會議不僅沒有事前談判達成的可能性,而且由于天然的政治權力或缺性,即使達成也會使得這一談判協(xié)議極難具備事后的可執(zhí)行性。 對于公共產品的被濫用狀況,最為著名的分析,莫過于美國生物學家加勒特·哈丁(Garrett
Hardin)教授所提出的“公地悲劇”現(xiàn)象了。在這里,我們不妨用牧民養(yǎng)羊的簡單例子來說明其中的機理與結果。假定有10戶牧民在一公共牧地上放牧,但這一草地上的最多承載力是100頭羊。經過長期討價還價的談判,甚至那些流血式的沖突,形成了一個事前的分配協(xié)議。當然,最為簡便的方式還是按照均分的原則,每個人都獲得10頭羊的放牧權。但即使如此,出于個人行動具有高度的“外部性”以及事后監(jiān)管的實際難度,使得每個人都有很強的激勵去放更多的羊,致使這一牧地被過度放牧,牧地很快呈現(xiàn)出資源嚴重衰竭的“沙漠化”現(xiàn)象。也就是說,這些公地并沒有自動復原的技術性動力。一旦人口增加到一定限度,處于公地的資源不可避免地會陷入過度攫取所引起的自我毀滅之中。 而且,這些放置于公共狀態(tài)的牧地一旦失去應有的監(jiān)管控制,那么每個人都會擔心自己老實從事,而讓別人暗地多養(yǎng)牛羊,這又促使每個牧民“被迫”放養(yǎng)更多的羊,這自然加劇了這片草地“沙漠化”的提前到來。按目前的經濟學理論智慧,解決這個難題方案大致有這么幾種:或者政府產權保護下的私有化,把整塊草地賣給最有效率的那位牧民,而其他牧民選擇離開轉行,當然也可以直接成為這個牧場的員工;或者按照以往幾千年草原放牧所形成的慣例,進行間歇性游牧。2009年諾獎得主埃莉諾·奧斯特羅姆(Elinor
Ostrom)教授的研究認為,在這些方案中,由于游牧方式是最吻合于草原這一特征,因此中、俄、蒙三國的草原治理效果,反而是生產最為落后的蒙古國最有效率,一直保持著良好的草地。當然,這已超越這里所談的重點。但同時也表明,公共產品的治理并不存在單一的、絕對的治理體系,關鍵還在于是否能很好適合這些特定公共產品的自然屬性。 當然,所有的解決方案都有幾個前提條件:其一,這些牧民有可遷出的退出機會;其二,這些方案的實施還需要某種程度上的政府強制力,否則100只羊就變成一紙空談,最后的實際養(yǎng)羊數(shù)量可能是500只或者1000只的過度放牧情況。離開這些前提,再多的談判也就變成多余的形式。與其如此,倒還不如像巴澤爾教授所說的把這些資源放在“公共域”,會更加節(jié)約費用。 在拖延了兩天之后,一度險些崩盤的德班全球氣候談判終于落幕。最終達成的妥協(xié)是,協(xié)約方同意實施《京都協(xié)議書》第二承諾期并啟動綠色氣候解決,代價是建立“德班增強行動平臺特設工作組”。筆者認為,即使通過艱難的談判進程最終求得節(jié)能減排目標的一攬子解決,但事實上無法在缺乏一個強制力量下保證這些國家不會偷偷增加碳排放,因為碳排放的測度是個監(jiān)督難題,目前還只能通過產品的反推法來實現(xiàn),存有較大誤差。另外,還有一種危險,就是一旦發(fā)現(xiàn)有人偷偷減排之后,該用什么強制力對之實行法律制裁。而這些,德班談判都回避了。 所以,按筆者的想法,與其在德班氣候會議上討論分解減排指標,還不如先回到制度框架內尋找一個具有共同約束的治理體系。因為,在節(jié)能減排談判的背后,尚有一個更為重要的邏輯亟須理清。事實一再證明,簡單地修修補補,已改變不了當前全球氣候惡化的無奈現(xiàn)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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