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南方都市報》報道,日前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啟動市區(qū)公交站亭的改造工程,引起公眾的廣泛議論。而有“專業(yè)諫言戶”之稱的理工學院退休教師利增威更是致信市委書記劉志庚,稱現(xiàn)有公交站臺僅修建了5年時間,狀況依然良好,進行“升級換代”是“極大浪費的官僚工程”,建議叫停該改造工程…… 既然是公共設施的升級,似乎理所當然是為了民眾的利益。不難設想,公交站臺的升級,最終當然會成為候車公眾的享受,為什么明明把錢花在了民生上,老百姓反而跳出來質疑挑刺?何以這樣一項明擺著的“惠民”工程,反而遭來諸多的議論甚至民間的反對聲? 誠然,經(jīng)濟不斷發(fā)展,社會不斷進步,公共設施沒有理由原地踏步,一樣有與時俱進的必要,例如,隨著公眾對生活質量要求的提升,必然會對生活環(huán)境、公共綠地產(chǎn)生更高的要求,這個時候,作為相應公共品的供給者,政府部門自然責無旁貸。然而,公共設施的與時俱進,并不是政府大把花錢在公共品和公共服務上,就算仁至義盡,功德圓滿了。 事實上,即便地方財政“不差錢”,民生投入可以“大手筆”,但有限的民生投入究竟該優(yōu)先用在哪里,還是大有講究。能否將這些資金用在民生的“刀刃”上,真正用來補足民生的短板,最大效益地提升民生福利,不僅是政府的責任所在,更應成為對所有公共投入與惠民工程的最基本考核指標。 現(xiàn)實中,一談到民生投入與公共設施升級,不少地方往往不外乎把刷房、挖路、鋪地磚之類的表面文章翻過來調過去地折騰,似乎除了這“三板斧”,民生再無其他需求,公共品也再無其他東西。當然,公共品的供給,公共設施的升級,假如全指望政府部門眼光獨到,也的確有些強人所難,但相關的供給與投入,卻理應有前期的充分調研與民意征集。具體到東莞的公交站臺升級,僅僅投入使用5年是不是真的老舊不堪,跟不上時代,滿足不了需求?相應的升級究竟要開支多少,民眾是否有其他更緊迫的民生需求?這些都應事先經(jīng)過充分的論證,保證民眾的知情權,這不只是必要的民主程序,同樣也是確保公共投入與民生決策科學性的重要制度前提。 筆者覺得,唯有盡快建立有民眾充分參與的公共決策流程,并完善違規(guī)公共決策的問責機制,“民生投入”才不會反成“勞民傷財”,有一種“升級”叫“折騰”的怪事,也才不至于屢屢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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