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國廣播網(wǎng)”報道,湖南新化縣是一個國家級貧困縣,當?shù)睾禎碁暮︻l發(fā)。在今年5、6月份長江中下游五省持續(xù)的旱情中,新化縣水稻和經(jīng)濟作物大面積受旱,4萬多人和1萬多頭牲畜飲水困難,當?shù)氐乃O施亟須投入。即便是這樣,新化縣的水利資金近日卻被克扣和挪用,挪用的資金變成了“景區(qū)建設”的捐款,用于修建寺廟。 景區(qū)建設很重要,寺廟香火要延續(xù),若當?shù)刭Y金充足,民生問題安排妥當,適當搞點景區(qū)建設,并非不可考慮。但有關部門豈能“打腫臉充胖子”剜水利之肉補景區(qū)之瘡?民眾飲水尚且沒有保障,哪里還有閑情欣賞景觀工程? 挪用水利資金建景區(qū),這種拍腦袋決策的餿主意是如何付諸實施的,在筆者看來,主要是某些官員根本沒有尊重民意、保護民生的習慣。景區(qū)建設壓垮水利設施雖然遭到民眾反對,但是為官員帶來了景觀形象。 打造景觀工程傷害民生并非一地的風景。從媒體報道看,近年截留、挪用水利資金的例子不在少數(shù)。審計署就曾披露,湖北水利廳、長江水利委員會等單位3年挪用水利專項資金4000萬元,截留、挪用的工程投資約占這3年國家計劃投資的39%;廣州市番禺區(qū)水利局違規(guī)截留水利專項資金1.58億元;江西景德鎮(zhèn)挪用防洪堤修建資金打造景觀工程等等。 興修水利是治國安邦的大事。然而,我國農田水利骨干工程大多建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不少工程超過了規(guī)定使用年限,有效灌溉面積嚴重不足。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和7月結束的中央水利工作會議都提出,要將進一步加大農田水利的投入,落實好從土地投入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的政策。今年年初發(fā)布的中央一號文件強調,水是生命之源、生產(chǎn)之要、生態(tài)之基,加快水利改革發(fā)展,不僅事關農業(yè)農村發(fā)展,而且事關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全局;不僅關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糧食安全,而且關系到經(jīng)濟安全、生態(tài)安全、國家安全。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確保實現(xiàn)今后10年全社會水利年均投入水平比2010年高出一倍”。但是,水利資金被截留、挪用的消息不斷傳來,令人擔憂。 因此筆者以為,中央不僅要提出水利投入目標,而且要給水利資金使用安裝防火墻,明確截留、挪用水利資金的罰則,確保水利資金落實到位,使用合理,逐步扭轉水利建設滯后的局面,讓民眾少受旱澇之苦。而且,要督促公共權力行使者謹慎使用人民賦予的權力,把打造形象工程的熱情轉移到民生項目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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