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中國用于民生方面的財政支出比重已經(jīng)明顯增加,說明在中國的基尼系數(shù)達到0.5左右的時候,再不增加在社會福利和保障方面的投入,社會平穩(wěn)將難以維持。而市場經(jīng)濟本身在這個時候,也會發(fā)生自動調(diào)節(jié)收入結構的功能,使貧富差距趨于收斂。基于這樣一種判斷,預計CPI的“補漲”過程還比較漫長,9月份CPI將在6%左右,11月份大約回到5%左右,但明年恐怕還是會維持在4%左右的偏高水平。 通脹是貨幣總量投放過多引起的,但貨幣總量投放過多還導致通脹之外的結構性問題,如收入分配不均、貧富差距擴大等。若為了抑制通脹而過多地干預價格,則非但不能解決經(jīng)濟結構性問題,反而導致加重價格結構問題,導致資源的錯配。 例如,對匯率的過多干預,壓低人民幣匯率,導致出口高增長,外資及熱錢大量流入,從而使得基礎貨幣超量投放,導致資產(chǎn)價格膨脹,最終觸發(fā)通脹。因此,無論是金融領域的匯率、利率,還是商品領域中的部分所謂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商品價格,都存在“被管理”的現(xiàn)象,其結果是價格被扭曲,各類制度性、結構性問題盤根錯節(jié),成為經(jīng)濟轉型的巨大障礙。 因此,既然我們選擇了市場經(jīng)濟模式,那就要通過市場化的方式來化解諸多問題,只有市場化方式解決不了的問題,才屬于政府的職能范圍,如為縮小貧富差距所采取的財稅政策,用來轉移支付,增加公共服務和公共福利,對低收入群體進行補貼等。既然在縮小貧富差距和抑制通脹之間存在悖論,那么,就不應該采取人為調(diào)控物價的方式來抑制通脹,而是通過市場化機制來理順金融和商品領域內(nèi)的價格,該漲的就讓它漲,該跌的就讓它跌,只要在財政上給予中低收入群體相應的物價補貼,就可以來彌補通脹對老百姓帶來的生活成本上升的損失。 中國在上世紀80年代采取過物價補貼和對存款和購買國債實行保值貼補等人性化的舉措,現(xiàn)在應該更有能力實施了,因為財政收入的增速和規(guī)模比過去高很多。今年財政收入預期超過10萬億,拿出其中的2%來作為對中國低收入家庭的物價補貼,基本上就可以完全抵消通脹對低收入家庭的負面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