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門的“三公”支出公開已持續(xù)一段時間,截至前天,98個中央部門中,七成多逐一亮相。此次公開“大合唱”更多的體現(xiàn)了一種中央職能部門對社會呼聲與壓力的回應,在這種回應中,充滿著遲疑與惴惴不安,而社會對“三公”支出的公開,更多的糾結在了公車、出國考察等費用方面。 這反映了中央部門并沒有把此次公開轉化為一次增加與民間互信的機會。而一些觀點對“三公”支出的態(tài)度也依然不夠理性。本質上,它是一個中立的事物,并不必然“壞”,它是政府維持日常運作的需要。但這種情緒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畢竟根源在于人們難以接受“三公”費用過高。 目前各方不滿情緒若不加以緩解,將會形成一種惡性循環(huán)。政府舒緩民間這種非理性態(tài)度的技術方式只有一種,即公開“三公”支出的細目,民間需要一種流水賬式的“三公”支出,并非籠統(tǒng)的數(shù)字。其實,既然一些部門對“三公”比較驚人的支出有著合理解釋,那么,公開支出的細目與具體費用也就并不存在技術上的障礙。無論遇到多少推諉與阻力,未來,政府預算改革方面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部門財政預算編制的精細化與可讀性,這兩點在近年來歷次的人代會期間已被多次提出。 其實,中央部門公開“三公”消費僅是序曲,各級地方政府的“三公”支出以及整個的財政預算執(zhí)行情況才是后面的重頭戲。2011年5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推進財政預算公開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要求地方政府要比照中央財政做法,公開“三公”經(jīng)費。 須知,相比于中央部門,各級地方政府的“三公”支出更應是一個關注焦點,畢竟,大量接待費用產(chǎn)生在地方。在目前的行政體制框架之下,各級政府對上一級政府負責,逐層遞進,這其中將不可避免地產(chǎn)生了大量的接待費用。這一點無需任何統(tǒng)計數(shù)字就可測知。如果各級地方政府只會向上看而不是向下對民眾負責的話,這些費用基本難以削減。 我們更應該關注地方政府的“三公”支出與財政預算執(zhí)行情況,畢竟對于每一個具體的民眾而言,地方政府是實實在在的與我們的生活具體發(fā)生互動,也正因如此,西方政治學者早就提出了“以腳投票”的理論,即這一地方政府“不合我意”,我可以“以腳投票”去別處。并且,地方政府本應大量提供著民眾所需的公共品,而具體的某一社區(qū)、街道、區(qū)、市、地方的民眾,他們的切身利益與需求是相似或者相近的,假如他們能夠擁有對政府支出的詳細知情權與參與權,就可能會有效實現(xiàn)監(jiān)督權,只有這樣一個個小的微改進不斷產(chǎn)生,民眾對政府財政的監(jiān)督才能逐步全面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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