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3日)國資委通知要求央企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開發(fā)建設。這是自去年國資委對78家非房地產主業(yè)的央企下達“退房令”后,首次明確要求央企爭取多種途徑參與地方保障房建設。國資委表示:有關中央企業(yè)要及時收集掌握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規(guī)劃、進度安排、項目資料和政策支持等信息,加強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爭取通過多種途徑參與保障性住房開發(fā)建設。(5月4日《新京報》)
央企參與保障房建設,并非新聞,早已“暗渡陳倉”,據(jù)透露,16家以房地產為主業(yè)的央企中,中冶科工、保利等都已涉足保障房建設。用國資委負責人的話說,“央企在保障房建設上的力度一直很大,占全國保障房銷售面積的13%。”
央企參與保障房建設,于情于理,都名正言順。一方面央企被稱為“共和國的長子”,既然如此,央企就應該多些責任和承擔,而且,保障房建設是深孚人心的安居工程,是重要而嚴肅的政治問題,央企參與保障房建設,責無旁貸;另一方面,央企財大氣粗,實力雄厚,有財力為國家分憂解難。眾所周知,我國今年要興建1000萬套保障房,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副部長齊驥透露,完成這一目標,需要投資大概在1.3萬億到1.4萬億之間。耗資如此之大,保障房建設面臨資金、土地等挑戰(zhàn)。
據(jù)報道,1.3億元中的5000多億元,將由中央政府和省級政府及市縣政府通過各種渠道來籌集。但是,由于所需資金數(shù)額巨大,盡管各地加大籌集力度,資金的落實仍是嚴峻的挑戰(zhàn)。國務院督察組近期就發(fā)現(xiàn),一些地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尚未足額籌措到位。而我們看到,財政部發(fā)布數(shù)據(jù)顯示,全國國有企業(yè)2010年實現(xiàn)利19870.6億元,同比增長37.9%。很顯然,富得流油的央企,如果真心投資保障房建設,對資金短缺的保障房建設來說,無疑是一大利好。
但是,必須看到的是,央企投資保障房建設是把雙刃劍。其一,無利不起早,央企未必愿意扮演慈善家。據(jù)報道,保障房的凈利潤率大約4%-6%,由于保障房的售價與商品房相比較低,房地產開發(fā)商更傾向于開發(fā)后者。保障房是民心工程、安居工程,其利潤之微薄,顯而易見,而央企畢竟是企業(yè),它不是傻子,它有追逐利潤的利益驅動,它之所以會投資,不會做賠本買賣,一旦為利所驅,保障房建設的本意將會被顛覆。
我們不會忘記,在去年兩會上,溫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要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勢頭,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住房需求”。哪知話音甫落,在北京,一天產生三大地王,全是央企制造。央企來勢兇猛,令人不容小覷,房地產開發(fā)商潘石屹認為,“房價馬上會被推高。這是過去幾年的經驗,銷售單價至少4.5萬元才能得到10%的利潤,這勢必推動房價的進一步升高。”果不其然!爭當?shù)赝酰品績r走高,在利益驅動下,這是央企的“杰作”。如今,我們怎能奢望央企突然善心大發(fā)?
其二、需警惕央企掛羊頭賣狗肉,或者鳩占鵲巢。保障房建設是面向住房困難群體,但怕就怕央企拿到了保障房用地,名義上建起的是保障房,但不是供社會所用,而是自我享用。類似名不副實的事件不少。據(jù)報道,不少地方大肆興建特權房,供少數(shù)公務人員或壟斷企業(yè)人員所享有,但往往頂著限價房、經適房等保障房的名義。如此一來,令人悲憤,因為這些具有福利房性質的特權房,占的就是保障房的份額。更讓人糟心的是,這些地方的官員不僅得到了實實在在的住房好處,還能贏得看得見的光鮮政績,原來他們把自己興建的福利房也統(tǒng)計到保障房建設之中。我們還看到,安徽電力公司大肆興建別墅,以供內部人員享用,試問,如果央企大舉進攻保障房建設,會不會更容易發(fā)生類似事件?
其三,還需警惕央企崽花爺田不心痛。不少央企財大氣粗,這是事實,而投資保障房建設,需要不小的開支,錢大筆投上去,但能否見效、花得其所,并不讓人樂觀。從天價吊燈到天價酒,從天價補貼到天價別墅,再聯(lián)系到一些央企只懂燒錢不講效果的做法,筆者擔心,錢花掉了,但保障房建設未必建得令人滿意。而且,如果沒有嚴格的監(jiān)管,會不會上演“一座大樓豎起來、一批官員倒下去”的貪腐事件?
央企參與保障房建設,是把雙刃劍。央企的錢畢竟是國家的錢,是老百姓的錢,是全民的錢,錢要花在刀刃上,要花出效果。為此,就需要強化監(jiān)管。同時,還應避免央企漁利自肥、像投資商品房一樣投資保障房。筆者建議,不妨成立第三方的監(jiān)督委員會,由人大代表、公眾以及國資委人士等多方構成,同時、審計部門、監(jiān)察部門應動態(tài)跟蹤,像監(jiān)督四萬億投資一樣監(jiān)督保障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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