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近日發(fā)表演說,吸引了眾媒體的高度關注。其間,任志強正式宣布已收到組織部的退職通知,并坦言還“惦記著”被國資委拖欠的年薪。(據(jù)4月14日《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 作為華遠地產(chǎn)董事長的任志強,近年來的賬面薪酬一直高達700多萬元,令業(yè)界瞠目。對此,任志強堅稱國資委允許他每年領取的薪酬僅為60余萬元,即便加上獎金,去年實際到手薪資也不過74萬元。所以,任志強在退職之際,仍表示對應收巨額薪酬念念不忘。 透過任志強“被欠薪”事件,國有上市公司薪酬制度失準的問題浮出水面。華遠地產(chǎn)同時身兼上市公司、國有企業(yè)、房地產(chǎn)公司三重角色,由此決定了其高管薪酬的核定因素錯綜復雜。究竟是按照其行政職務為標準,還是參考市場規(guī)則,以及如何在兩者間建立平衡等問題,都在實際操作中變得含糊不清。 2010年年報顯示,該年度任志強年薪為758萬元,僅次于萬科A王石760萬元的薪酬。不可否認,任志強的巨薪是華遠地產(chǎn)董事會決議通過的,在流程上沒有瑕疵。但問題是,萬科A與華遠地產(chǎn)在市場中的地位懸殊:2010年萬科A實現(xiàn)銷售面積897.7萬平方米,而華遠地產(chǎn)當期實現(xiàn)開復工面積僅為94.8萬平方米。由此衍生的營收規(guī)模也不在一個“重量級”,但是兩公司高管的薪酬待遇卻相差無幾,針對任志強的薪資決策難免會受到股東們的質疑。 雖然任志強強調(diào),他實際拿到的只有十分之一,但這筆天價薪酬卻會以“管理費用”的形式扣減公司凈利潤,最終攤薄賬面每股收益,進而影響每一位股東的切身利益。遺憾的是,A股市場眾多散戶雖然在名義上具有重大事項決策權,但由于所持股份占比偏少且股份較為分散,其所擁有的權利往往止于紙面,相關利益伸張需要付出較高的成本。 不僅如此,上市公司公開財務報表注明薪酬是758萬,而如果實際開支只有70萬元,這就意味著華遠地產(chǎn)作為上市公司涉嫌違反信息披露規(guī)則,存在財務報表作假嫌疑,監(jiān)管部門理應全面介入查處。據(jù)此推理,如果公司高管的薪酬都可以造假,其他的財務科目被人為造假的概率就更大了,證監(jiān)部門與交易所不能放任不管。 其實,上市國企高管薪酬廣受質疑的主因,就在于其間夾雜了過多的主觀因素,“打悶包”現(xiàn)象較為普遍。破解的關鍵不僅包括在資本市場大力推崇“尊重股東、回報股東”的股權文化、規(guī)避股東利益被公司管理者侵占;而且應當盡早著手提高國有企業(yè)薪酬制度的公開透明度。對于后者而言,需要在各行業(yè)全面引入市場化競爭機制,通過供求雙方的博弈自發(fā)形成行業(yè)合理利潤率區(qū)間。在這一語境下,公司盈利水平將與高管素質息息相關,由此而定的薪酬待遇水平也將能更加坦然地公之于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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