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陽白云區(qū)紀委公布了該區(qū)的廉政賬戶,要求全區(qū)干部及其父母、配偶、子女進行清理和自查,將來路不正的現金存入廉政賬戶。該區(qū)規(guī)定,在清理期間,主動上交財物和如實報告的,可以不予處分和免予處分;不上交、不主動報告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 廉政賬戶其實算不得新鮮事,早在十年前,寧波市就在全國率先設立了廉政賬戶。隨后,這一經驗被廣泛借鑒,許多地方都設立了廉政賬戶。但因廉政賬戶有致命的弊端,2002年5月,福建省紀委也曾發(fā)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單位全部撤銷已經設立的廉政賬戶,隨后又有其他省也宣布撤銷廉政賬戶。廉政賬戶的致命弊端就是,不僅低效而且還有“副作用”。 說廉政賬戶低效是因為,紀檢部門設立廉政賬戶一般與集中清理貪污受賄行動掛鉤,并公告在清理期間主動上交贓款免予或從輕處理,一旦超過清理期將從重懲處,然而實際情況卻是集中清理過后,絕大多數未上交貪污受賄錢款人員沒有受到懲處。因貪污受賄錢款上交與否與被追究責任的風險不成比例,設立廉政賬戶的效果呈遞減趨勢,以致目前再設立廉政賬戶就如孩子呼喊的“狼來了”一樣,讓某些公務人員早已習以為常并不再有什么觸動。 說廉政賬戶有“副作用”主要在于,廉政賬戶本意是給一念之差的官員自救的機會,但在這方面效果也不明顯。舉例來看,各地商家每年銷售的購物卡數額巨大,許多被用于非正常的禮尚往來,里面隱藏著一個涉嫌腐敗的廣覆蓋面的灰色鏈,相關人員若想及時懸崖勒馬,廉政賬戶所收錢款應有龐大的余額。但事實并非如此,廉政賬戶主要被那些收受巨額賄賂的官員用于漂白資金,這樣一來非但不利于防止腐敗,反有可能縱容官員腐敗,因為這給腐敗官員提供一個出路:賄賂款能貪則貪,不能貪則上交廉政賬戶。 設立廉政賬戶是有前提的,那就是相關部門應有能力讓不按期上交贓款的官員無處可逃,相關部門若沒有反腐的“金剛鉆”就不要攬廉政賬戶這一“瓷器活”了。可相關部門沒有這樣的能力,由此看廉政賬戶實在沒有再設立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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