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稅收收入怎么花并不透明。在一家網(wǎng)站調查的5000名普通民眾中,有45.7%的老百姓表示“我連自己交了什么稅都不清楚”,有51.1%的百姓表示“我交了稅但不知道稅干嗎用了”,僅有3.2%的人選擇了“繳稅、用途一清二楚”。 與“稅收的收益,你享受了多少”相伴隨的一個爭議話題就是稅負,但關于稅負,各方都有不同的說法,美國《福布斯》雜志公布全球“稅收痛苦指數(shù)”,我國被列為世界上高稅負國家之一。而在現(xiàn)實中,呼吁減稅和降低個稅起征點的呼聲也此起彼伏,再進一步,我們可以通過數(shù)據(jù)觀察到,我國稅收近年來增長迅猛,遠遠高于GDP的增長速度和居民收入增長速度,加上社保基金收入所占比重約4%以及稅外的費用,真實稅負已經(jīng)達到31%至32%,僅略低于發(fā)達國家。事實上,當下每個納稅人都能感受到稅負的壓力。目前,我國醫(yī)療、失業(yè)、養(yǎng)老等基本的社會保障都未能做到全面覆蓋,教育、住房等負擔更是愈加嚴重。在這樣一個高稅負的環(huán)境下,納稅人在背著沉重稅負包袱的同時,卻無法得到有力的社會保障,自然就有種被剝奪了的感覺,并越來越感受到稅負的壓力。 在這樣的背景下,45.7%的老百姓卻表示“我連自己交了什么稅都不清楚”,51.1%的百姓表示“我交了稅但不知道稅干什么用了”。在筆者看來,這其中隱藏的多種問題令人心憂。 一是納稅人權利享有和尊重的缺失。在我國,稅收征管總體上以監(jiān)控為主,重管理、輕服務,納稅服務觀念淡薄。加之納稅人的維權意識和納稅意識淡薄,從立法、執(zhí)法到司法都存在稅務機關凌駕于納稅人之上的現(xiàn)象。也正因為如此,長期以來,納稅人一直處于被指責和非議的地步,而權利的享有和尊重似乎被有關方面有意或無意地忘記了。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尷尬。 二是為納稅人服務意識的缺席。為納稅人服務就是要維護納稅人的自然權利、法律權利,要為納稅人依法納稅創(chuàng)造條件,提供方便,做好服務。可以說,是否維護了納稅人的權利,是否侵害了納稅人的權利,是當下政府部門和公務員應該面對的首要問題。從這點上說,五成公眾不知“稅收用途”擊中了社會的軟肋。 三是在納稅人與政府的關系上存在的權力與義務不對等現(xiàn)象。政府收了稅,就必須為納稅人提供各種服務。如果交完稅之后,對怎么花這些稅款毫無發(fā)言權,甚至被貪官污吏們揮霍浪費時,納稅人也無法行使監(jiān)督權,那么,納稅人的身份意識就無法樹立。公民有交稅的義務,也有監(jiān)督政府如何使用這些錢的權力;國家有收稅的權力,但也有為納稅人服務并接受監(jiān)督的義務。從五成公眾不知“稅收用途”來看,政府缺少接受納稅人監(jiān)督的意識。 四是納稅人知情權的虛置。稅作為一種合法地“侵犯”納稅人財產(chǎn)權的行為,與公民的生活相關,與公民的尊嚴和幸福相關。開征何種稅、如何開征、課征以后如何使用等諸多問題無不要求體現(xiàn)公民的意志,反映納稅人的意見,只有真正確立納稅人的權利地位,才能做到這點。面對五成公眾不知“稅收用途”,應改變忽視納稅人的權利需求,納稅人僅負有納稅的義務而談不上權利的怪象。 惟有讓納稅人的權利、納稅人的精神、納稅人的原則植根于我們的社會中,才有可能消除五成公眾不知“稅收用途”和“稅干什么用了”之類的尷尬和吊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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