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限”仍將是2011年最熱門的中文字之一。限行已是常態(tài),北京又開始限制外地人買車;十多個城市宣布繼續(xù)商品房限購,還有一些城市將在今年加入這一行列;如果通脹延續(xù),不知道還會不會出臺其他的限制買賣或者限價措施。 買與賣,是市場的基本交易行為。買什么不買什么,公眾應該有自由選擇權,如北京大學周其仁教授所說,這是老百姓很基本的權利。為什么這樣一項基本權利,如今卻限字當頭?一個限字,限制了老百姓生活的便利程度,人為打壓了各項正常需求。而與被限制的百姓權利對應的,往往是放大了的公權力。如果限是一種不得已的安排,為什么老百姓在這些問題上從來都少有發(fā)言和決定的權利? 拉開視線看,一些限制性政策出臺,有其歷史緣由。中國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曾經說,當前社會的主要矛盾,是老百姓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與落后的生產力之間的矛盾。當時物質匱乏,自然不得不限,各種票證,是那一段歷史的明證。 30多年過去,這個主要矛盾的內涵發(fā)生了極大變化。不用說,當前社會物質生產領域(概況
相冊 戶型 價格
動態(tài))的生產力已經相當先進。譬如,汽車等多種商品就越來越好,也越來越廉價。但汽車多了,路卻不好走了。在類似于道路這樣的公共服務產品的提供上,生產力顯然還是落后的。于是,民眾乘著物質文明的快車大步向前時,公共服務這個驅動輪卻頻頻掉鏈子、拖后腿。 對于住房政策,似乎也可以做同樣的檢省。住房商品化,一度將保障性住房擠到了邊緣,結果,老百姓傾其所有就是為了獲得安身之地,老人為了兒女則不惜拿出一生積蓄。商品房這么漲,當然有炒作的因素,但如果老百姓看不到公共品提供者的身影,遲早都會咬緊牙關奔著商品房去。 政府部門看到了車輛激增導致的城市擁堵,商品房猛漲影響了民生乃至社會穩(wěn)定,有時候卻不太容易看到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不讓你買,就成了最直接有效的選擇,因此就會重拾限制政策。限行、限買房、限買車,一概按方抓藥,一限了之。雖無票證,效果卻是一樣。 不過歷史早已證明,被抑制的需求不會從此消失無蹤。一味的抑制需求,卻不能通過提高生產力釋放需求,遲早都會出問題。當前民眾對各種“限”采取了寬容的態(tài)度,究其根本,是因為還有一種期待,希望以時間換空間。比如說,城市規(guī)劃布局改變了,道路交通環(huán)境好轉了,也許限車就不是問題了。如果保障房進度跟上來了,很多人就不需要排著隊去買商品房了。 所以我們必須看到,老百姓暫時放棄自己的基本權利,將其讓渡給政府,愿意承受某種限制,是有條件的。這種放棄只是為了政府部門能夠有時間提供更好的公平品,這種放棄是與未來的某種獲得相對應的。政府官員應該視這種放棄為莫大的責任,因為老百姓以這種方式托付了更大的使命給政府,官員們豈可不察? 也正因為如此,這種讓渡一定意味著公開的討論和某種程序性安排,意味著某種經討論而形成的契約關系,這是官與民在面對公共利益時經協(xié)商與溝通而達成的一致。而在過去一年中可見的案例中,這樣的溝通與協(xié)商少而又少,甚至沒有人在意其程序是否合規(guī),這是值得我們關注的。 尤其是,因為打破了公權力與私權力的合理邊界,這種讓渡一定是臨時性和非常態(tài)的。這種讓渡不是公權力的正當延伸,官方不能以公共利益為由強求老百姓讓渡自身權利,也不能以種種理由固化這種讓渡。如果這種讓渡成為常態(tài),則公權力越界就成為理所應當。而與權力邊界的模糊相隨的,一定是對政府權力監(jiān)督和限制的缺位,最終就可能出現(xiàn)對民眾權利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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