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晚,已是滿城風雨的“巴比”慈善晚宴揭開神秘的面紗。記者提前探知被邀請但不到會的中國富豪名單有,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后、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河北大午集團創(chuàng)始人孫大午。名單來自各種公開媒體及個人微博,并非全部。 “巴比”組合來中國舉行慈善晚宴,中國富豪的響應或拒絕都無一例外引發(fā)媒體一波波漣漪。如今聚成高潮——慈善晚宴閃亮而神秘登場。閃亮的是指它早已賺足了眼球,神秘的是指記者被遠遠地拒在晚宴之外,讓晚宴蒙上一層面紗。 正如此前“巴比”反復聲明的那樣,不會勸捐,更不會強捐。換句話說,除非中國富豪比如陳光標聲稱裸捐外,其他富豪即便參與也不會有大手筆捐款的壓力。相反,參加這個晚宴,還可以因此樹立個人和企業(yè)樂善好施的公共形象。倒是那些公開拒絕或私下拒絕的富豪,錯過了這一秀場的機會,最后還落個不積極參與慈善的名聲。 “巴比”慈善晚宴讓中國慈善事業(yè)置于聚光燈下。“巴比”在美國超級慈善,以及由此讓40位億萬富豪承諾捐贈,著實令世界激動。中國媒體無論怎么介紹成果,其影響都不足以與“巴比”組合來中國舉行慈善晚宴相比。“巴比”慈善晚宴讓慈善成為一個熱詞。問題是,“巴比”慈善晚宴之后怎么辦? 慈善的發(fā)展需要“內在的法”和“外在的法”。一方面需要不斷提升人們的慈善意識,另一方面還需要“胡蘿卜”加“大棒”政策的引導和強制,比如,巨富稅和遺產稅以及捐助善款的減免稅制度是推動慈善事業(yè)發(fā)展的重要保證。“巴比”慈善晚宴所影響的層面基本上屬于“內在的法”層面,即靠富豪們的自我向善意識。但顯然還遠遠不夠。 所以,如果想要真正推進慈善事業(yè)的發(fā)展,必須要有與之相配套的法律建設和制度設計,要有“外在的法”來規(guī)范和引導。對于當前涌動的慈善沖動,必須從法律上給予保護、支持和廓清,否則,“巴比”慈善晚宴對中國慈善事業(yè)的影響將曇花一現(xià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