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地方融資平臺的債務,越早清理越好,以根除為佳。清理過后,要吸取教訓,嚴加管理。
據(jù)《第一財經(jīng)日報》報道,財政部等四部委8月19日發(fā)布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清理的實施細則,要求各地財政部門在10月31日前上報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債務清理核實情況。 這份文件名為《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主要是對國務院通知中的一些概念和政策內(nèi)容進行了細化和說明,并提出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的具體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