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與房山區(qū)文物部門聯(lián)手,今年接連破獲了三起文物盜竊案。佛首、石鼓、碑座、石蠟扦等21件文物被成功追回,其中二級文物一件、三級文物七件,年代最早可追溯至宋遼時期。
在16日舉行的打擊盜竊文物犯罪大會上,北京警方將追繳的21件文物正式移交給文物管理部門。
北京市文物鑒定委員會委員劉衛(wèi)東介紹說,此次繳回的21件被盜文物中,陜甘總督黃廷桂墓志中的漢文墓碑屬于二級文物;明代的龕內剔地浮雕造像、浮雕地藏王造像為三級文物。此外還有宋元年間的佛頭、遼代的溝紋磚、明清時期的寶瓶云頭等珍貴文物。
據(jù)北京警方介紹,今年房山警方破獲的三起文物被盜案中,涉案人員較多的是一對雕花石鼓古董被盜案,共抓獲8名嫌犯,被追回的雕花石鼓,價值約50萬元人民幣。該件文物是始建于清乾隆年間楊家大院內的雕花石鼓。
今年9月29日,盜竊分子試圖盜取陜甘總督黃廷桂墓墓志時,被當?shù)匚奈飬f(xié)管員發(fā)現(xiàn)后報警。由于報告及時,文物部門和警方及時趕到案發(fā)現(xiàn)場,盜竊分子倉皇而逃,未能得逞,并在現(xiàn)場丟下盜竊工具。但黃廷桂墓志碑還是遭到不同程度的毀壞。
北京市房山公安分局魏元泰介紹說,現(xiàn)在文物盜竊案多為團伙作案,他們分工明確、組織嚴密、裝備先進,利用探鏟、鉆鎬、大吊機等作案工具,幾分鐘就可將深藏地下的文物盜走。
為更好地保護文物,北京市房山區(qū)文化委員會正在建立完備的文物檔案和數(shù)據(jù)庫,并組建了一支由300余人組成的文物協(xié)管員隊伍,形成流動的“崗哨”,對文物進行巡視檢查。
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長向德春表示,文物不可再生,防范和打擊文物犯罪任重而道遠。面對文物盜竊案頻發(fā),文物部門要與公安密切配合,提升安防等級,用科技手段確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