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首屆全國藝術品市場法制宣傳周啟動大會在漢舉行。主辦方提醒廣大收藏和投資愛好者,應注意防范藝術品投資收藏中的風險,警惕藝術品市場中常見的五大陷阱。
“假書”博信任
為牟取暴利,一些造假者、販假者往往將贗品(或真品中摻雜有贗品),通過非正規(guī)渠道編著出版物,給這些贗品上一個“假身份”,博取收藏投資者的信任,然后高價出售。例如,有的造假者,將一家正規(guī)出版社出版的書畫集的一頁撤掉,換上一張書畫贗品的資料,再通過非正規(guī)渠道重印這本“書畫集”,向收藏
投資者展示,讓人誤以為真。
提醒:廣大收藏和投資愛好者在購買藝術品時,不能僅僅依靠藝術經(jīng)營者的宣傳,更要學習藝術品類收藏投資的相關知識,多咨詢專業(yè)人士的意見。此外,還可以直接打電話給圖集的出版社,向責任編輯咨詢書畫的來龍去脈。
“故事”抬身價
藝術品收藏講究傳承有續(xù),年代越久遠價值越高,因此在藝術品市場中,很多出售者往往在推薦作品時會提供很多“離奇”的故事,比如由其某代祖輩開始流傳至今,在某個偶然的機遇從某地方挖出來的、由某某大家收藏過或鑒定過的等等。
提醒:這些故事僅可做參考,決不可做購買作品的依據(jù)。
結論有真?zhèn)?/STRONG>
目前市場上存在藝術家、藝術家親屬或其他關聯(lián)人為某種目的,將真的說成假的,將假的說成真的現(xiàn)象。
比如,某藝術家看到藏家拿來的是自己早期水平較低的作品,有損顏面,就故意把它說成是贗品;有的藝術家或者其他關聯(lián)人,為賺取利益,把假的說成真的。
提醒:藝術品鑒定要慎之又慎,聽取多方意見,不能盲目聽信與作品相關聯(lián)人的鑒定結論。
“天價鑒定”
警惕有的文化機構利用藏家“藏有所值”的心理,安排所謂“鑒定專家”鑒定藏品,開出誘人的參考價格引誘藏友簽訂合同,委托“拍賣”,騙取服務費
用。實際上,在拍賣公司主持的文物藝術品拍賣中,拍賣前雖然也有鑒定的環(huán)節(jié),但一般是由拍賣公司自己或者聘請專家進行,鑒定的目的僅是為了確定標的是否能
夠達到拍賣的要求。
提醒:藝術品標的所有人應盡量選擇具有拍賣資質(zhì)的拍賣企業(yè)進行委托拍賣,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切勿盲目相信一些所謂“文化公司”、“交流公司”等不具備拍賣資質(zhì)的機構對“幫助拍賣”承諾的宣傳。
濫收服務費用
按照國內(nèi)拍賣行業(yè)慣例,拍賣公司只在拍賣后向委托人收取一定比例的成本費,甚至很多公司都承諾拍賣未成交的不收取任何費用。此外,海外的拍賣公司也沒有在拍賣會前收取手續(xù)費的慣例。
目前有的拍賣公司,利用藏家迷信自己的藏品、急于高價出手的心態(tài),事前收費。這樣一來,即便是沒有拍賣出去,藏家也因為事前交了錢、簽了合同而無法反悔。這樣,就是變相地把風險轉(zhuǎn)嫁給藏家了。
提醒:如拍賣公司在拍賣前收取鑒定費、評估費、宣傳費等各種費用的,一定要保持警惕。
此次宣傳活動為期1周,內(nèi)容包括宣傳《文物保護法》、《著作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文物藝術品拍賣規(guī)程》等法規(guī)制度,向公眾介紹欣賞鑒別藝術品的知識與方法等。
主辦方介紹,近年來我國藝術品市場發(fā)展迅猛,2011年中國藝術品市場交易總額達到2108億元,其中藝術品拍賣市場的交易額為975億元,畫
廊、藝術經(jīng)紀和藝術品博覽會的交易額為351億元,在市場繁榮發(fā)展的同時,也存在藝術品制假販假、虛假鑒定、知假拍假、買家遲付拒付貨款等亂象。